据海西州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海西州委批准,海西州纪委监委对海西州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主任潘卫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潘卫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旅游活动;不正确履行职责,未给予应当受处分人员处分;廉洁底线失守,将手中的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承揽工程项目,并非法收受钱款,数额巨大。
潘卫忠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且在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海西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海西州委批准,决定给予潘卫忠开除党籍处分;由海西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