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徐汇检察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中消协公布2025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共筑满意消费”。对于消费者来说,购买到正版产品,无疑是“满意消费”的重要一环。去年,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销售假冒名牌吹风机的案例。

2023年7月,市民张女士在挑选送给朋友的生日礼物时,在某网店看中并买下一件知名品牌吹风机。但当她收到货后,却觉得吹风机不像正品。为验证真伪,她就把吹风机送到某知识产权公司进行鉴定。经专业鉴定,该吹风机确实是假冒该品牌产品。于是,她便前往徐汇公安分局报案。公安机关在对该案立案侦查后,将该网店实际经营人臧某抓获归案。


(鉴定报告截图)

臧某到案后交代,2022年5月,他在朋友圈看到有人发布贩卖名牌吹风机的广告,就联系对方并被拉入微信群里。对方声称,这些吹风机是简配版,虽然品控没有正规的好,但也是国外正规代工厂生产的,准备出口到欧洲的。臧某觉得不错,就与对方谈好,每卖掉一个吹风机,就给对方转一次进货的钱,再由对方发货。

于是,臧某就以低于正版产品市场价的价格,将吹风机上架到店铺销售。每当有客户询问为何价格如此便宜时,他就会说因为吹风机是国外代工的欧版产品。但实际上,自己店里的吹风机与专卖店销售的正版名牌吹风机是不一样的,不仅做工没它们好,也没有正版产品具有的负离子工艺,臧某对此心知肚明。经查,臧某实际出售假冒吹风机152笔,总计销售金额为7万余元,在其仓库内查获的名牌吹风机经鉴定均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后,检察官经审查认为,臧某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对外出售,销售金额达7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经检察官释法说理,臧某自愿认罪认罚。2024年5月,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2024年6月,徐汇区人民法院依法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臧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五千元。其余涉案人员已另案处理。


检察官提示

检察官在此提醒大家,购买商品时应尽量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既能确保产品质量,还能获得相应的售后服务。在通过第三方渠道购买时,要在收到产品后仔细鉴别真伪,保留好相关的订单信息、消费记录等凭证,以备将来可以依法维权。

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将高质效办好每一起知识产权案件,依法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和消费者们的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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