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行动”动员部署会召开。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守安出席会议并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工作部署,推动全部检察工作向支点建设聚焦聚力,为全省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贡献检察力量。


围绕开展服务保障支点建设行动,王守安从三个方面提出意见。

强化支点意识、凝聚思想共识,以高度政治自觉勇担支点建设战略使命

要以更高定位践行政治忠诚。站位不负厚望重托、担当时代使命的政治高度,结合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22条检察措施抓好落实,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要以更高标准服务中心大局。把开展服务保障支点建设行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中之重,以高标准、高水平、高质效检察履职为全省加快建成支点添砖加瓦、增光添彩。

要以更高要求抬升工作标杆。结合开展“干部素质和办案质效提升年”活动,在强化支点意识中增强服务大局实效,在强化争先意识中提振比学赶超精气神,在强化效率意识中做到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相统一,在强化为民意识中站稳人民立场,在强化能力意识中锻造高素质专业化队伍,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力向一流迈进、向卓越攀升。

要把握战略重心、突出问题导向,以专项行动为牵引向支点建设聚焦发力

要聚焦目标任务发力。全力维护高水平安全,为支点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全力护航高质量发展,为支点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全力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为支点建设擦亮和谐幸福的民生底色。

要聚焦专项行动发力。把“保护科技创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长江大保护”三个专项行动作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支点建设的战略重心,强化责任落实。“保护科技创新”专项行动要坚持打击和保护并重,紧盯重点办案领域全面履职,狠抓机制落实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依法审慎办理涉科技创新案件,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要聚焦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扎实开展纠正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活动,同时加强自我监督,确保自身依法规范高效办理涉企案件,做实对各类经营主体的依法保护、平等保护。“助力长江大保护”专项行动要做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源头治理相统一,深化“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做好环境保护、生态修复、绿色发展三篇大文章,打造湖北检察亮点品牌。

要聚焦高质效监督办案发力。坚持以质取胜和发挥规模效应相统一,把依法全面充分履职作为基本要求,把监督办案高质量作为硬核支撑。发挥一体履职优势,做实上下协力、接续监督、线索移送、跨区域检察履职等机制,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整体效能。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强化案件质效研判分析、机制落实、检查评查、反向审视,努力为支点建设提供更为充分优质的“检察产品”。

强化组织保障、注重统筹协调,推动服务保障支点建设行动成势见效

要全面压实责任。各级院要迅速响应、实干开局,各地检察长要靠前指挥,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形成上下一体、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

要提升队伍素能。要把服务保障支点建设的大战大考作为加强队伍素能的实战练兵,进一步把“三个善于”贯穿到监督办案全过程,着力提升正确处理案件、运用法律政策能力。抓好指导性案例培育和典型案例选用。深化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

要凝聚工作合力。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加强执法司法协作,借助“外脑”智力支持。加强新闻宣传,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金鑫主持会议。武汉市检察院、襄阳市检察院、宜昌市检察院作发言。会议采取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省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厅级干部、机关全体检察人员在主会场参加;各市、州、分院,林区院,各派出监所院全体检察人员在分会场参会。

1976期


来源|鄂检在线

作者|刘怡廷 黄达之

摄影|胡正享

责任编辑|王云飞 黄娇

编辑|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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