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震慑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引领示范作用,2025年3月17日,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并当庭宣判。
同时,法院还组织了10余名涠洲岛村委干部及岛民在涠洲人民法庭就地连线旁听庭审。
案件审理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4年9月11日,被告人叶某松驾驶渔船搭乘其雇请的6名工人,行驶至北海市海城区斜阳岛附近海域,使用加装电线的底拖网进行捕捞作业。次日,叶某松在该海域进行捕捞作业时被执法人员当场抓获。1645公斤虾、蟹等渔获物及电球、渔网等作案工具被依法扣押。
检察机关对叶某松提起公诉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叶某松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综合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赔偿生态修复金121880元及通过市级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等。
宣判结束后,审判长结合该案进行以案释法,向旁听庭审的家属及涠洲岛村委干部、岛民普及非法捕捞的法律知识,教育和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捕捞行为,共同维护涠洲岛海域良好的生态环境。
“非法捕捞的代价实在太大了,不仅要面临刑事处罚,还要承担高额的赔偿,真是得不偿失!”
“经过法官的普法之后,我们对非法捕捞的认识更加深刻。今后一定要引以为戒,在日常捕捞作业中遵纪守法,不碰红线”
参加旁听的群众都深受教育和启发,纷纷表示要以身作则,带动身边的人共同遵守法律法规,守护美丽的涠洲岛。
2025.03.17
法官说法
渔业资源是渔业生产发展的物质基础,进行合理的、有计划的捕捞是保证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禁渔区及禁渔期的设置,是为了保护海洋水生动物的正常生长、繁殖、休养,有利于维护海洋生态平衡。本次公开庭审不仅是对被告人叶某松的违法行为进行审理,更是对广大渔民群众的警示和劝导,呼吁大家共同守护海洋生态环境。
希望合浦各位渔民朋友严格遵守规定,
做个守法的好渔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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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法律顾问:广西先导联合律师事务所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