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生态环境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等八部门办公厅(室)联合印发了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名单,成都成功入选全国39个试点市(区)之一。 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建设气候韧性超大城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推进国家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3月18日,红星新闻记者获悉,成都市生态环境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交通运输局、成都市水务局、成都市气象局、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成都市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研究预测,到2035年乃至更长时期,成都市气候将趋于“暖湿化”,气候变化将带来一系列重大风险。例如,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更加频繁、气候诱发自然灾害风险加大、城市运行面临更多气候变化挑战、气候变化风险跨区域传导风险增大、市民健康和安全面临更多风险等等。

《方案》提出目标,到2025年,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其中,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监测预警能力持续增强,公园形态与城市韧性空间深度融合,城园相融、蓝绿交织的公园城市形态全面呈现,水系统和能源系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稳步增强,城建设施安全韧性水平大幅提升,极端性洪涝灾害、高温热浪得到有效应对。

《方案》还提出,到2035年,气候变化关键风险监测预警能力进一步提升。其中,气候风险管理和防范体系基本成熟,人城境业和谐统一的大美空间形态全面呈现,持续性高温、极端性洪水、大范围缺电等重特大气候相关灾害风险得到有效应对,全社会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显著提升,气候适应型社会基本建成,支撑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目标全面完成。

与此同时,《方案》还明确了实施途径,制定包括气候风险管控行动、国土空间优化行动、涉水安全保障行动、能源系统抗压行动、基础设施强基行动、敏感产业增韧行动、生态系统巩固行动、卫生健康适应行动、应急管理升级行动、治理能力提升行动在内的“十大行动”。其中,涉水安全保障行动将增强水资源保障利用能力、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能源系统抗压行动将构建城市新型电力系统,加强非电能源供给储备。

红星新闻记者 吕佳羽

编辑 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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