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教育部官网发布了“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置武汉职业技术大学的函”、“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置长沙科技学院的函”等7个通知,同意设置武汉职业技术大学、长沙科技学院、郑州健康学院,同意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转设为晋中健康学院、同意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转设为豫北医学院的函、同意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转设为岳阳学院、同意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转设为常德学院。
以下为通知原文——
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置
武汉职业技术大学的函
教发函〔2025〕33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设置武汉职业技术大学的函》(鄂政函〔2024〕4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以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设立武汉职业技术大学,学校标识码为4142010834;同时撤销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武汉职业技术大学为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专业设置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光电信息工程技术、集成电路工程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信息安全与管理、生物检验检测技术、电子商务等6个职业本科专业。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8000人。
望你省进一步加大投入和政策支持,引导学校注重内涵发展,坚持职业教育办学定位,加强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研究和模式探索,科学规划专业布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动职业教育教学实践与产业发展、技术变革和社会人才需求紧密对接,促进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聚焦光电子信息等产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湖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教 育 部
2025年2月21日
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置长沙科技学院的函
教发函〔2025〕30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申报设置长沙科技学院的函》(湘政函〔2024〕45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设置长沙科技学院,学校标识码为4143014900。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长沙科技学院为民办普通本科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档案学等6个普通本科专业。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5000人。
五、教育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进行核验。
望你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督促举办者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坚持公益办学导向,切实强化教学科研平台和实训基地建设,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健全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范办学行为,注重内涵发展,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进一步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为湖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长沙科技学院办学许可证信息
教 育 部
2025年2月21日
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置郑州健康学院的函
教发函〔2025〕31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以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为基础设立郑州卫生健康学院的函》(豫政函〔2023〕127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将设立郑州卫生健康学院校名变更为郑州健康学院的请示》(豫教发规〔2025〕14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以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为基础设立郑州健康学院,学校标识码4141012948。同时撤销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郑州健康学院为民办普通本科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专业设置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康复治疗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护理学等5个普通本科专业。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5000人。
望你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督促举办者进一步加大办学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健全资产管理和会计制度,规范办学行为,注重内涵发展,促进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着力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为河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郑州健康学院办学许可证信息
教 育 部
2025年2月21日
教育部关于同意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
转设为晋中健康学院的函
教发函〔2025〕36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商请将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转设为民办普通本科学校的函》(晋政函〔2024〕58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分设和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转设有关事项的函》(晋政函〔2024〕105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转设为晋中健康学院,学校标识码为4114013598;同时撤销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的建制,并根据现有在校生届数设立过渡期。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晋中健康学院为民办普通本科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山西医科大学、太原旭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应落实《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转设协议》,以保证过渡期内学校平稳、健康发展。原独立学院的校名、公章、校长签名章等在过渡期内可延续使用,过渡期结束后注销。
五、教育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进行核验。
望你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督促举办者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健全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范办学行为,注重内涵建设,促进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着力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为山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晋中健康学院办学许可证信息
教 育 部
2025年2月21日
教育部关于同意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
转设为豫北医学院的函
教发函〔2025〕37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转设为豫北医学院的函》(豫政函〔2024〕24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转设为豫北医学院,学校标识码4141013505。同时撤销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的建制,并根据现有在校生届数设立过渡期。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豫北医学院为民办普通本科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新乡医学院、上海宇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应落实《关于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暨善后事宜协议书》,以保证过渡期内学校平稳、健康发展。原独立学院的校名、公章、校长签名章等在过渡期内可延续使用,过渡期结束后注销。
五、教育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进行核验。
望你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督促举办者进一步加大办学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健全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范办学行为,注重内涵发展,促进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着力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为河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豫北医学院办学许可证信息
教 育 部
2025年2月21日
教育部关于同意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
转设为岳阳学院的函
教发函〔2025〕38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申报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转设为岳阳学院的函》(湘政函〔2024〕64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转设为岳阳学院,学校标识码为4143012658;同时撤销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的建制,并根据现有在校生届数设立过渡期。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岳阳学院为民办普通本科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湖南理工学院、岳阳市城投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等应落实《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转设过渡期合作办学协议》,以保证过渡期内学校平稳、健康发展。原独立学院的校名、公章、校长签名章等在过渡期内可延续使用,过渡期结束后注销。
五、教育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进行核验。
望你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督促举办者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健全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范办学行为,注重内涵发展,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进一步办出特色、办出水平,着力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为湖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岳阳学院办学许可证信息
教 育 部
2025年2月21日
教育部关于同意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
转设为常德学院的函
教发函〔2025〕39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申报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转设为常德学院的函》(湘政函〔2024〕65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转设为常德学院,学校标识码为4143012657;同时撤销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的建制,并根据现有在校生届数设立过渡期。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常德学院为民办普通本科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湖南文理学院、常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应落实《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转设协议》,以保证过渡期内学校平稳、健康发展。原独立学院的校名、公章、校长签名章等在过渡期内可延续使用,过渡期结束后注销。
五、教育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进行核验。
望你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督促举办者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健全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范办学行为,注重内涵发展,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进一步办出特色、办出水平,着力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为湖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常德学院办学许可证信息
教 育 部
2025年2月21日
来源:教育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