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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苏一中学六名学生因在微信群内辱骂同学成为被告,被判担责。具体是怎么回事?
“小文就是个绿茶!”“她睡觉打呼像猪一样!”群主小辛建了“品茶大会”群,频繁发表辱骂、嘲讽、诋毁小文的言论。不时有人制作丑化小文的表情包。
小文偶然间得知,心中充满了愤怒和委屈。她将此事反映给学校。
学校详细地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并对小辛等人作出了严重警告处分。同时,群内的11人也都被要求签署保证书,承诺不再发生类似行为。
小文以小辛及五名舍友侵害了其名誉权为由,将六人诉至法院,要求他们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及维权费用。
最终,法院判令六被告以书面形式向原告赔礼道歉,若各被告逾期不履行,将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公布判决的主要内容,所产生的费用由被告负担;同时,六名被告还需赔偿原告维权开支费用6000元。因六名被告系未成年人,上述赔偿责任应由其法定代理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的损害,监护人需承担侵权责任。
来 源:央视网综合扬子晚报、光明网
编辑:马召凤 ▏责编:陈武帅 ▏编审:何 欢
终审:叶启伟 ▏监制:马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