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唐光智,文字整理/伊河生活】
当兵的人即便退伍了,生活难免留下军旅生活的点点滴滴,而我也正是凭着身上的军人血性,才一步一步走到今天。
我是1972年11领的入伍通知书,清楚记得入伍通知书上的时间是11月12日,三天
后我们入伍到了陕北的一个部队当兵。
那时部队伙食是4毛5一天,除了早饭,中午和晚上都是馒头(有少量的米饭)和一盆菜,尽管如此,我们觉得比在县城的家里吃得好多了,家里一年四季吃不到白面馒头,更吃不到肉……
那个时候年轻,即便训练一天比较累,稍微一休息就恢复了体力,我一放下饭碗,就跑到了篮球场。入伍前我就喜欢打篮球,当兵以后我经常和战友们打篮球,后来还进了营里的篮球队,打中锋,投篮命中率也不低。
当兵4年,除了刚开始时站岗执勤外,到了第4年的时候我基本上就不站岗了,作为代理排长的我只带岗和查岗。
然而,由于我只有初中学历,虽然后来当了班长也入了党,但终归没能提干,1982年我退伍回到了家乡。
退伍回来的第4个月,我被安排到城里的国营副食品商店上班,简单培训后就站起了柜台,开始了许多战友羡慕的售货员工作。和我一起退伍回来许多农村战友没有工作,他们在家里种地。
到了1984年时候工人调资,规定里有一条:1978年以前和1979年以后的工资档次不一样。
一天,我按照唐经理的通知时间到商业局人事办公室,去找一位姓董的主任。当我到局人事科时,屋里面坐了几个人,一位女同志问我找谁,我说找董主任办理调资手续。这时一张桌子后面一位40多岁的男同志抬起头看了我一眼:今天有事,你先回去吧,明天上班再过来吧。
看到人家开会,我就离开了局机关,回到店里后和经理说了情况,并说人事董主任让第二天一大早再去一趟,没想到唐经理听说了,苦笑了一下,摇了摇头,我不清楚经理这是啥意思,就问他,可经理对我说,那你明天上班就再去一趟吧。
第二天刚上班,我就到了局人事办公室,门还没开,过了十来分钟,我看到董主任夹着公文包慢条斯理地来上班了……
董主任冷漠地从桌上的一摞材料里抽出一张表格递给了我:你赶紧签个字,我还有事!
我拿过表格一看,表头上写着县商业局职工调资登记表,看了一遍表格内容,发
现在工作时间一栏已有人给我填上了1979年1月的字样,少算了2个月,其他倒没发现什么问题。我对主任说我的参加工作时间不对,应该是1978年11月,这些档案里都有。
没想到董主任却说,只差了一个多月,不碍事的,你签字吧。
事先我早就听同事们说,文件规定78年参加工作的比79年参加工作的高一个档次,这可不是差一个多月的事情,况且我确实是78年11月当的兵。
看到我不签字,董主任解释说,你们78年11月、12月入伍兵都是按79年1月参加工作算的,你怎么那么特殊,我和他又详细解释了半天,可他就是坚持自己的想法,不给改时间……这时,门外有人喊董主任,董主任一把夺过表格:你如果不签就放这儿吧,说完就走了。没办法,我只得离开人事办公室。
调资是个十分重要的事情,我怕耽误事,三天后我再次来到董主任办公室,没想到他一看到我就是一脸的不耐烦,我和他说了半天的好话,他却看不都不看我说:你想签就签不签拉倒,改什么改?一个退伍兵,不好好工作,净想着调工资,素质真差。
说着他起身来到我身边,就往门外接连多次推我……
为了这个表我已经请了三次假,跑了三趟,好话给他说尽他竟如此对待我。我心里的火腾地一下子就起来了,说你当主任的也不能这么欺负人啊,推搡中我一拳打到他的身上,又一把抓住他的衣领,连提带推一下子就把他顶到了三米外的墙角,高声喝道:“我的要求不过分,有档案依据,工作时间你到底改不改?”说完,我一脚就把旁边的椅子踢到旁边,不曾想椅子不结实,当时就断了一条腿……
董主任被我架到半空脚乱踢,十分难受,连喘气都困难……
人事办公室异常动静惊动了其他人,几个人来到董主任办公室。我当着大家的面,把三次来办事,遇到董主任刁难,今天他还要把我赶走的事情说了……旁边一个领导模样的人说:你先把人放下来……
我松开了手,董主任捂住脖子坐在椅子咳嗽半天,说不出话。
随后,有人把董主任拉了出去,另外一个领导模样的人示意我坐下说话,并给我
倒了一杯水,说不要着急,有什么事情他给办理。于是我就把调资表上填的工作时间不准确的事情说了,那位同志让人核查了我的档案,当即就在表格上做了修改。
之后,那位同志问我是哪个店里的,当几年兵,在部队做过什么,有什么特长,我一一做了回答……
没想到,就这在这件事情过去半个多月后,经理突然对我说,局办公室林主任打来电话,通知你明天过去参加篮球队集训。原来,局里有一个篮球队,经常和外单位开展友谊赛,目前正缺人手。显然,那天和我谈话的是局办的林主任。
从此,我经常到机关打篮球,和其他队员也都知道我那天在人事办公室一手提起董主任的事情,许多人还暗自向我伸拇指:董主任这人办事不地道,群众意见不小,早就有人想整治他了,没想到你敢揍他,厉害!
我想起来了,那天我回到店里,显然唐经理也听到了风声,但他竟然没有批评我,反而拍了拍我的肩膀,笑了笑,走了。新的工资标准执行后,我工资条上工作时间是1978年11月。
之后几年里,我作为局篮球队主力队员,同县城多个局级单位打过球,为单位争得了荣誉,同时在门店工作积极,连续两年被评为先进职工,受到局领导的多次表彰奖励。渐渐地,我成了局里的名人,并被提拔为店面的副经理。
五年后,我调到局办公室当副主任,而董主任仍然还在人事办公室,但此时的他对我却非但不再记恨,反而多了份笑脸,而我也客气地报以微笑。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人若一味退让,得到的将必将是没完没了的受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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