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的11月25日,隶属石油部海洋石油勘探局的“渤海2号”钻井船发生了翻沉事故,造成7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3700多万元。
然而,这起特大事故,竟然在发生8个月后才曝光出来。很显然,事故发生以后,石油部,包括海洋石油勘探局党委都是担心事故影响太大,直接将它压了下来,并未向上级报告。
然而,这么大的一个事故,70多人死亡,怎么能压得住呢?一位死者家属的诉求迟迟无人回应,忍无可忍,直接将石油部告到了中纪委,“渤海2号”事件才被披露出来。
时任中纪委常务书记的黄克诚,看到告状信后勃然大怒,气得甚至说不出话来,好一阵才缓了过来,对工作人员说:“这事要管!这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问题。党委干什么去了?为什么拖着不报?一定要查!查个水落石出!”
黄克诚
中纪委很快成立了调查组,做了大量的调查走访工作,特别是与两名幸存者进行了深入地谈话,并联合石油部对打捞出来的船体进行了深入地事故分析。
最后,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终于捋清楚了。这是一起典型的责任事故,主要是从日本进口的钻井船质量缺陷问题,更有人为操作不当,以及不按客观规律办事、不尊重科学等问题。
但是,这只是事故的原因性质,或许有很多不可抗力的因素在里面。但是,石油部在沉船事故发生以后的一系列隐瞒不报等问题,却是典型的党风问题、工作作风等问题,黄克诚要求必须坚决处理,刹住这股歪风。
此时,石油部长宋振明承受了巨大的压力,也认识到了自己对沉船事故处理不当的错误,主动辞去了石油部长的职务,并提请全国人大批准。同时,石油部加快对善后的处理力度,安抚遇难者家属,按规定进行了赔偿。
石油系统也展开了相应的行业整顿,自下而上进行了教育反思,都受到了深刻地警醒。同时,石油部也勉励全体职工,不能因为这一件事而消沉,鼓励大家以更加昂扬的状态投入到石油工作中……
这些处理意见,很快报到了中纪委。至此,人们以为,这件事就处理完了。但没想到的是,黄克诚看到这个处理意见后虽然同意,但又提出了一个新的问题。
康世恩
这是一起典型的责任事故,除了石油部领导引咎辞职外,国务院分管石油部的副总理康世恩没有责任吗?显然,他的责任也是不可推卸的。因此,黄克诚坚持认为,要给副总理康世恩处分,而且要重一些。
这就让中央难办了。大家都知道,康世恩是我国石油战线上的功臣。当年余秋里当部长的时候,他是余的重要助手,是清华大学的高材生,几次石油会战,特别是开发大庆油田,他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另外,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副总理级别的人物,还没有因为责任事故受处分的。为此,中央几次开会研究,到底应不应该给康世恩处分的问题。
康世恩与石油工人在一起
黄克诚坚持认为,副总理康世恩功是功,过是过。再说了,发生这么大的责任事故,死了这么多人,如果他没事儿的话,怎么向全国人民交代呢?
中央经过认真讨论,最终采纳了黄克诚的意见,决定给予康世恩记大过处分。很快,中央将渤海2号事件处理结果公布,瞬间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的感受:中央在抓党风上是动真格的了。
值得一提的是,受处分后的康世恩,并没有因此而消沉,他完全拥护中央的决定,在深刻检讨的同时,下决心以更出色的业绩来弥补这一过失。
康世恩视察基层
后来,康世恩在石油工业上屡创佳绩,为振兴祖国石油工业立下了大功,中纪委专门撤销了对他的处分。1982年,康世恩再次受到了中央的重用,成为国务委员,同时兼任石油工业部长,为祖国石油事业奉献了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