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即日起,我市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据介绍,此次政策调整提高了单笔贷款最高限额。凡在我市购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单人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限额由60万元/户提高至70万元/户;夫妻均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限额由80万元/户提高至90万元/户。同时,提高博士研究生贷款额度。凡在我市就业、缴存、购房的博士研究生(不受年龄、就业时间限制,包含但不限于“诸葛英才卡”持有人员),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单人博士家庭最高贷款限额由100万元/户提高至120万元/户,夫妻均为博士家庭最高贷款限额由120万元/户提高至150万元/户。
凡在我市就业、缴存、购房,且已生育或合法收养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不再区分二孩、三孩及以上家庭),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单人缴存公积金家庭最高贷款限额由70万元/户和80万元/户统一提高至100万元/户,夫妻均缴存公积金家庭最高贷款限额由90万元/户和100万元/户统一提高至120万元/户。同时,提高青年人、新市民贷款额度。凡在我市就业、缴存、购房,且年龄40周岁(含)以下的青年人、新市民,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单人缴存公积金家庭最高贷款限额由60万元/户提高至80万元/户,夫妻均缴存公积金家庭最高贷款限额由80万元/户提高至100万元户。
此次政策调整还延长了贷款期限,凡在我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期限按照主借款人年龄进行确定,最长不得超过30年(含),并且贷款到期日不得超过男68周岁、女63周岁。
■来源: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法律顾问:刘翔律师|北京盈科(南阳)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