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安徽省巢湖市检察院召开刑事检察办案“月讲评”例会,通过自评、互评、点评已办案件,查摆问题、剖析原因、优化办案。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包来友,合肥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晏维友及省市院刑事检察、案件管理部门负责人到会指导并点评;该院检察长、分管院领导、全体刑事检察条线检察官参加。


本场“月讲评”例会选取2件捕后判处轻缓刑、诉判不一重点案件及1件体现高质效办案的优秀案件进行讲评。

会上,两起重点案件的承办检察官各自开展自我分析,从正反两个维度对所办案件进行全面复盘。案件承办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院领导分别从个案办理到类案总结进行讲评,并就案件反映出的办案问题、需要注意的细节事项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优秀案件的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其办理的袁某某虚假诉讼案,分享办案的成功经验和工作感悟。

省市检察院业务部门负责人分别对讲评的3起案件进行进一步分析点评,并对“月讲评”形式提出意见。

包来友指出,要通过强化对已办案件的分析,不断提升个案质量,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回归高质效履职办案本职本源,做好“一取消三不再”等新形势下的刑事检察工作,为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提质增效。

“高质效案件是办出来的,也离不开科学管理。”巢湖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深化“三个管理”的实践探索,推进“月讲评”例会成果转化,为办案“把脉”,为提质“开方”,以高质效管好每一个案件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第8484期

安徽检察新媒体出品

来源丨巢湖市检察院

审核丨吴贻伙

二审丨吴荧

编辑丨李昂

投稿邮箱丨ahjcxm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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