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半岛晨报
近日,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一起典型“花钱找工作”骗局案件,经法院依法审理后,该案被告人张某(女)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同时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
据悉,犯罪嫌疑人张某系大连某轨道运营公司员工,因个人买卖经营不善,持续到2019年底导致债台高筑。为偿还本人所借的高利贷,自2020年开始张某以公司内部有关系为由,声称可帮人办理入职和调岗,但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打点费”,不少年轻的求职者,特别是刚毕业大学生的亲属信以为真。
经查张某正是利用了被害人迫切想要寻求稳定工作的心理,精心编织骗局,让满心期待交钱就能顺利入职的被害人,等来的是张某一次次推脱和借口,直至2023年10月案发,才陆续意识到自己被骗。
在三年多的时间里,张某先后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多名被害人450余万元。2024年9月,旅顺口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25年2月,旅顺口区人民法院作出以上判决。
检察官提醒
求职没有捷径,花钱找人不一定有工作。求职者在找工作时应当选择正规招聘途径、渠道,任何花钱“找关系、走捷径”不可信更不可取。建议大家要擦亮眼睛,提高此类花钱求职陷阱防范意识,切勿听信骗子的花言巧语,以免上当受骗。如一旦被骗,应保存好证据并及时报警求助,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别让骗子有机可乘,共同打造安全、诚信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刘瑶 姜华 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张锡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