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逃单加油费的侥幸心理,或许还需要从提升事后打击的“不可避免性”上给予更多的重视
男子开无牌保时捷加502元油后逃单一事有了新的进展。
据报道,3月16日17时许,加油后逃单的保时捷男司机一方面联系民警口头表达歉意,另一方面通过微信将502.29元油款转至加油站负责人。但其始终与民警“躲猫猫”,企图就此让民警收兵,“放他一马”。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办案民警以“不见人、不闭环,绝对不撤场、不收兵”的态度和行动,最终于3月16日20时30分许,依法将当事人传唤至西安市公安局十里铺派出所接受调查。目前,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此事一经曝光就引发了网友的广泛关注,这并不让人意外。毕竟,“保时捷”与“逃单500元油费”的关键词组合在一起,实在是太扎眼了。
当然,此事的真相到底如何,涉事车主又会付出怎样的代价,目前仍待警方调查后给予权威披露。因为从常识来看,此事的确透着几分蹊跷。一方面,开保时捷还逃单,这样的行为反差本身就增加了戏剧性,到底是怎样的一种心理在支撑这种行为,让人难以捉摸;另一方面,在监控无处不在的今天,这种“吃霸王餐”的行为按说也很难得逞,涉事男子难道仅仅是仗着车辆无牌就“恶从胆边生”?
不过,无论是基于怎样的动机,就目前事件的进展看,涉事男子这次恐怕是要“摊上大事”了。道歉、还钱应该只是第一步,后续更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
按照法律人士的解释,此类恶意逃单行为在司法实践中或涉嫌抢夺罪。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至于502元是否构成抢夺罪,需根据当地立案标准界定。若金额未达立案标准,则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保时捷的标签,是此事被曝光后成功吸引舆论关注的重要原因,想必也是引起多地警方高度重视的客观原因所在。但要注意的是,保时捷车主逃单可能显得很“炸裂”,但仅从公开报道来看,车主加油逃单的现象其实很难说只是个例。如有“驾驶员连续三年加油逃单”,还有的“逃单加油费28万元”,逃单手段也是五花八门。
这些真实案例表明,逃单现象可能远比大家想象中的多。这一方面或许提醒社会,不能高估一些人的法律意识,但另一方面也发出了一种现实之问:在信息技术和监控网络如此发达的今天,光天化日之下的逃单行为,何以还能这么“有恃无恐”?
相关新闻评论区有一条网友留言,或许提供了一个思考方向:“我老婆就是在加油站上班,逃单是要员工赔钱的,而且逃单也很常见,报警会帮你查车管所登记的手机号码,然后你自己讨要,有时候几十、一百的又不能总去派出所,就只能自己出钱……”的确,不同的逃单价值,决定了相关行为的性质,这也是警方在跟进处置时必须要考量的现实因素。
但正如法学家的那句名言——刑罚的威慑力不在于刑罚的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这里的不可避免性,说的正是有案必究,有罪必罚,这是威慑力存在的基础。从这个层面讲,遏制逃单加油费的侥幸心理,或许还需要从提升事后打击的“不可避免性”上给予更多的重视。要知道,无论车主的坐骑是什么,逃单的性质都一样,都应该依法得到及时的处置。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郑楚
编辑 汪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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