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CCTV今日说法
“应该是兔子
比兔子大一点点
不知道什么东西
然后就开枪了”
稻田里的重创
2023年11月5日下午,江西乐平,石荣林见母亲汪红霞(化名)迟迟未归,便骑着摩托车到处寻找,最终在稻田里找到了失联近20个小时的汪红霞。此时她倒在血泊中,昏迷不醒。经医生初步诊断,伤者头部遭受重创,生命岌岌可危。
由于汪红霞一直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无法为警方提供任何有效线索。为了弄清她受伤的原因,民警进行走访调查。
石荣林告诉民警,他的父亲早年去世,母亲独自一人将他和两个兄弟抚养成人,主要靠捡破烂维持生活,有时也会去稻田里捡稻谷,平时很少跟人打交道,并没有仇人。
狩猎工具成凶器
民警根据石荣林提供的情况,初步排除了仇人作案的可能性。正当民警继续寻找线索排查的过程中,医院传来了诊断结果。医生在汪红霞的脑组织里发现了多个金属颗粒、头部骨碎片。经鉴定,汪红霞头部的孔洞是枪击所致,且子弹不止一次穿过了她的头颅。
为了尽早锁定嫌疑人,民警决定排查案发前后所有靠近过案发现场的车辆和行人。经过仔细研判,一辆白色轿车被列为重点排查对象。
白色轿车车主姓刘,民警找到他的时候,他称自己没有去过案发地点,这辆车是他前两天从一个姓徐的男子手中买来的。
原车主徐阳(化名)交代,自己出于爱好,购买了气枪等工具。事发当晚,他和妻子驾车前往乐平市后港镇方向,使用气枪和热成像设备打猎。他们先后打中了几只兔子和鸟,直到车行至案发地点附近,热成像设备显示前方有一个亮点,徐阳判断应当是一只动物,随即用气枪瞄准目标方向开枪。
徐阳本以为击中猎物,但当他走近查看时,发现竟打伤了人。他既未报警,也未将伤者送医救治,还对妻子谎称打到的是猫,随后驾车匆匆逃离现场。随后他将气枪拆散,把零部件及非法狩猎的几只野兔和鸟扔到了小区垃圾桶里,并迅速卖掉自己的车。
夫妻二人同获刑
汪红霞虽然保住了性命,但是由于头部重伤,其日常生活已经不能自理,出院之后生活起居都靠儿子照顾。乐平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汪红霞的损伤程度进行了鉴定,评定为重伤二级。
2024年3月14日,乐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徐阳犯过失致人重伤罪、非法狩猎罪;被告人徐阳的妻子潘某犯非法狩猎罪,向乐平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辩护律师认为,案发时是晚上10点多,现场黑暗,无法预见有人劳作,因此更倾向于定性为意外事件,而非过失致人重伤。
对于这一观点,法官没有采信。法院认为,即使在黑暗情况下,徐阳仍应当选择慎重开枪,并且在发现持枪射中的是人之后,他还是选择了离开现场,因此不成立意外事件。
2024年3月19日,被害人汪红霞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因汪红霞家庭经济困难,法院多次辗转双方住处,促进双方和解。2024年3月29日,乐平市人民法院对该案的民事部分作出判决,徐阳及妻子潘某赔偿被害人汪红霞人民币14万元。二人取得了被害人汪红霞的谅解。
2024年4月2日,法院对该案作出刑事判决。被告人徐阳犯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四个月。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九个月。徐阳的妻子被告人潘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四个月。
普法时间
Q1:
为什么被告人被认定为过失致人重伤罪,而不是意外事件?
A1:
犯罪可以分为故意和过失。故意可以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过失可以分为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在今天的案件中,被告人在开枪的时候是不希望这个危害结果发生的,所以我们说他的行为是过失。过失行为分为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用我们老百姓的话说就是他在开枪的时候有没有心里面纠结这件事情,用我们法言法语说就是他有没有采取一些避免的措施。被告人在开枪的时候完全没有任何思考的过程就直接开枪了,因此我们说,他是疏忽大意的过失。意外事件是指无法预见的情况,在这个案件中,因为夜晚的田地里完全是有可能有人出现的,而且当时热成像仪显示的目标明显比野兔要大、要高,那么也就是说他们在主观上是应该能够预见到的,但是他没有预见到,所以他的行为就不是意外事件,而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Q2:
被告人在发现被害人受伤后并没有及时营救,而是选择了离开,您怎么看待被告人的这种行为?
A2:
按我们老百姓的话说,你不小心把人打伤了,在发现之后,肯定是要第一时间去救助的,这是一个基本的道德问题。在我们法律层面,这个行为虽然不会像交通肇事罪里面会单独去评价逃逸的行为,但其后续的危害结果也是有可能扩大的,比如说,假设你把人家打伤了也不管,然后人家流血不止以致于死亡,那么你是有可能构成不作为的故意犯罪。另外在量刑时,也会把不救助作为主观恶性的一个表现予以考虑。
Q3:
这起案件中,被告人交代了他们是用气枪进行狩猎的,那我们国家的法律对于私自持有枪支有着怎样的规定呢?包括一些相关的网络平台是不是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A3:
我国的《枪支管理法》是严格禁止个人非法持有枪支的,如果持有这种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非军用的枪支两支以上,就触犯了我国的《刑法》。这起案件里的被告人持有一支枪支,所以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他进行了行政处罚。相关的网络平台也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如果他们发现在他们的网络平台上有相应的违禁的物品,他们是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如果他们没有履行这些义务,然后又造成了严重的结果,那么他们会承担网络安全管理类犯罪的相应责任。
案件来源 |《今日说法》节目《误判》
记者 | 李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