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记者3月17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湖南省邵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周乐彬(副厅级)涉嫌受贿罪、行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怀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乐彬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怀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周乐彬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数额巨大;为谋取职务调整或晋升,给予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财物;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违规要求套取国家棚改资金用于非棚改项目建设,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造成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行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周乐彬 资料图

曾因棚改项目涉假造假问题

被采取留置措施

周乐彬出生于1963年2月,湖南省隆回县人,曾任绥宁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邵东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13年4月至2021年4月任洞口县委副书记、县长,后任邵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24年4月2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周乐彬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湖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正义网记者注意到,新华社2024年9月14日发布报道,湖南严肃查处洞口县棚改项目涉假造假问题,追责问责88名公职人员。报道称,2012年至2017年,洞口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为谋求短期政绩违规决策,多部门公职人员与私营企业主共同谋划,长期有组织弄虚作假,通过虚构安置补偿户、用已建成的商业地产项目虚报棚改项目、以棚改名义搞周边配套建设等方式,虚报骗取套取挪用国家棚改补助资金。

其中提到,洞口县委原副书记、县长周乐彬因涉嫌职务犯罪,被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漠视党纪国法

滥权妄为

2024年10月17日,三湘风纪网发布通报,周乐彬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周乐彬丧失党性原则,背弃初心使命,漠视党纪国法,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跑官要官;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数额巨大;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滥权妄为,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造成恶劣影响。

周乐彬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周乐彬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4年11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通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行贿罪、滥用职权罪对周乐彬作出逮捕决定。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作者:李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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