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记者3月17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安徽省阜阳市政府原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刘玉建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六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玉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刘玉建利用担任界首市副市长、市长、市委书记,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主任、党工委书记,阜阳市政协副主席、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等职务便利,或者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推进、土地拆迁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刘玉建 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刘玉建是安徽阜阳人,1964年2月出生,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刘玉建曾任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书记,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副市级),阜阳市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阜阳市副市长等职,后任阜阳市政府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
2024年6月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安徽省阜阳市一级巡视员刘玉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安徽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违规发放奖补资金
私欲膨胀、假公济私
2025年1月1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刘玉建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刘玉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安排;违背组织原则,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发放奖补资金;私欲膨胀、假公济私,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项目推进、土地拆迁等方面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玉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玉建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徽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作者:杨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