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消费市场中,预付式消费模式十分普遍。从美容美发、健身娱乐,到教育培训、餐饮住宿等领域,预付式消费在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同时,与之相伴的纠纷也如影随形。这类纠纷不仅关乎消费者个体权益,更对市场秩序的稳定产生影响。近日,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高区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教育培训领域预付式消费群体纠纷案件,既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为市场秩序的稳定提供了司法保障。

闭店毫无征兆消费者心急如焚

某游泳中心曾是当地一家颇具规模与知名度的儿童游泳培训机构,凭借优惠的预付款套餐和优质的设施、课程,吸引了不少孩子家长办理会员卡,充值额度少则千元,多则上万元。

然而,运营了一段时间后,该游泳中心因经营不善陷入困境,经营者突然闭店,既没有对消费者做出任何说明,更没有妥善处置后续事宜,涉及消费者50余人。

望着培训中心紧锁的大门,看着自己卡里大笔的消费余额,意外、震惊、焦虑、愤怒……消费者们开始四处讨说法,也有部分消费者就此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高区法院受理这批案件后,立即意识到案件涉及人数众多,社会影响广泛,处理效果不仅关系到这批消费者的权益保障,还会影响到更多消费者对消费市场的信心。

如何通过一案的处理优化预付费市场的消费环境,以“消费放心”提振“消费信心”?承办法官决定联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协商,寻求最妥善的解决方案。

法理“融冰”让难事更易解

在协商过程中,法官向涉事经营人员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格式条款无效、消费者解除合同权利的法律规定,指出经营者提供的格式合同中关于“一经售出,概不退换”条款,这属于排除消费者依法解除合同权利的无效格式条款。

由于双方矛盾尖锐,调解初期进展并不顺利。经营者虽然认同法官的释法,但反复表示,自己资金紧张,没有办法一次性把全部预付款退还给消费者。而消费者们则坚持全额退款,双方僵持不下。

为了一次性彻底解决纠纷,法官找来类案的典型判决,明确向经营者说明,如果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将依法进行判决,一旦判决,培训机构不仅要承担退款责任,还将面临违约导致的额外赔偿,经营者本人的商业信誉也将受到严重损害。

“逃避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只有积极面对,尽快从纠纷中走出来,才有可能减少负面影响,才谈得上下一步的发展方向。”法官以“如我在诉”的换位思考、鞭辟入里的分析沟通,最终让经营者思想产生了触动,他开始重新审视自身处境,态度也逐渐软化。

顺利办结一案凸显多重效果

经过多轮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和解当天,培训机构就将承诺的退款一次性退还给提起诉讼的消费者,这部分消费者在收到退款后纷纷向法院撤回了起诉。

这部分消费者的问题解决了,还没有拿到退费的消费者怎么办?为了彻底了结因这起突然闭店导致的风波,高区法院趁热打铁,跟进一步,积极引导经营者与其他还没有起诉的消费者进行协商,最终其余没有提起诉讼的30余名消费者,也按照上述和解方案与培训机构达成了和解。

随着退回的预付费陆续到账,这起预付式消费纠纷成功化解。对于消费者而言,增强了他们对预付式消费的信心,使其在权益受损时有了可靠的司法救济途径;对商家来说,起到了警示和规范作用,促使其依法经营、诚信经营,避免因违法违规行为承担法律后果;从社会层面看,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市场交易秩序,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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