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4月17日,群众向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分局报称:狮子山街武南铁路新村左某一家三口被犯罪分子杀死在家中。
接警后,洪山分局张局长、鲁政委迅速率领刑侦大队、狮子山派出所约50名民警赶到现场。
现场勘验发现:室内门窗完整,无撬痕;三名死者头部均被黄色胶带缠裹;四肢均被胶带、电线捆绑;颈部被割断;室内血迹满地、摆设凌乱,物品全部被翻动。
现场勘查分析认定:该案是一起入室抢劫杀人的恶性案件,系团伙作案,作案时间为2000年4月15日凌晨1时左右。
灭门惨案影响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案件经媒体报道后,市民震惊,一时间人心惶惶。各级领导对此案高度关注,明确批示要不惜一切代价,尽快破案。
案情重大,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委程副书记,市公安局史局长和几名副局长等领导亲自带领刑侦处、行动技术处等部门的同志赶到现场指导侦破工作。洪山分局迅速成立了“4·15”侦破专班,在市局的领导下,抽调各方面精英80余人,会同刑侦处、行动技术处等部门全力开展侦破工作。
专班以武南地区为重点,对周边的单位、人口进行了全方位的调查摸底;以死者住地、单位为重点,对死者的关系人进行了全面的摸排;大量搜集全国类似案件信息,广泛开展串并案。
专班很快查明,4月15日有人用死者存款单、身份证及“张胜喜”的身份证,在案发现场附近的余家湾信用社取走现金1万余元。
为了查明“张胜喜”的真实身份,专班先后派员出差至河南、河北、内蒙、陕西、新疆、江苏、浙江、上海及省内20余个城市,行程10万公里,走访群众数万人。“张胜喜”不具备作案时间被查否。
此外,专班还先后查证重点线索100余条、排查重点对象100余人,均未能取得重大突破,破案工作一时陷入低谷。
面对重重困难,洪山分局党委坚决贯彻“命案必破”,以不破不休的决心,始终不放松该案的侦查工作。在破案线索中断的情况下,组织专班人员以武南地区为重点,发动群众,广泛物建特情耳目,寻找任何蛛丝马迹。
2001年,全国“严打”斗争开始后,专班在局党委的领导下,以“严打”为契机,结合“4·15”专案侦破工作,先后在武南地区开展集中清查22次、重点整治8次,带破刑事案件200余起,打掉武南及其周边地区的黑恶犯罪团伙6个。大量的刑侦基础工作,为破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经长达一年七个月的苦心经营,武南地区的侦查工作也露出了一线希望。
2001年11月30日下午5时30分,“4·15”专班民警接到关系人孙正华电话反映:其弟孙正兵可能了解“4·15”案的有关情况。
专案组敏锐地感到破案时机已经到来,决定兵分两路:一路立刻查清孙家兄弟二人的身份及关系人;一路立即赶往狮子山所增援,加大对孙某的思想工作力度,促其尽快向公安机关反映实情。
经过询问,孙正兵反映:“4·15”案可能是一个叫“王新元”的人所为,该王曾对孙正兵说过三尸案是自己干的,但他对该王的住址及其他情况都不清楚。
专班抓住这一点滴线索,展开了新一轮的摸排清查。
获知王新元的名字后,专班立即上网查找其户口资料。经摸排分析认为现年23岁的武昌车辆段客修车间工人王新元的作案可能性较大。据此,专班决定从该王新元着手调查。
为防止打草惊蛇,专班从外围入手,发现该王新元曾是铁路司机学校的学生,与孙正兵的关系较密切。各方面查证情况与孙正兵所述相符。专班立即在王家附近布控,但因王新元不在家中,抓获未果。
12月1日上午,专班侦查员赶到铁路司机学校了解王家的人员情况。王父、王母均系学校干部,比较通情达理。王新元在外面租房,现在医院妇产科照顾做人流手术的女友。
专班当机立断,分成两个小组,第一组封锁医院大门;第二组到铁路医院妇产科实施抓捕。
12月1日晚犯罪嫌疑人王新元被专班抓获。
针对王新元的心理特点,专班迅速制定审讯方案。经连续20余小时的攻心斗智,王新元终于交代了伙同李元虎、陶志斌、王华友杀死左某一家三口的犯罪事实。
进一步深挖,王新元又交代了 1999 年9月27日伙同李元虎持刀杀死出租车司机彭某并烧毁出租车的恶性案件。
为了能迅速突破全案,专班抓住战机,穷追不舍,从王新元口中审出了其余三名犯罪嫌疑人的有关情况。审查突破后,市局夏副局长等领导及刑侦、技侦精干力量赶赴洪山分局增援。根据特情提供的三名嫌疑人的相关线索,决定兵分三路,分头开展追抓工作。
第一组驱车襄樊,追抓王华友。通过网络监察处的网上布控,于12月3日凌晨3时发现王华友正在襄樊上网,立即会同当地警方迅速排查,判明其准确地点后迅速出击,将王华友抓获。
第二组于12月2日下午5时出发,前往孝感市孝南区追抓李元虎。该组当晚7时抵达孝南区,通过当地刑侦部门查到其居住地在孝南区卫生防疫站宿舍。侦查员顶风冒雨守候一夜,依然未见李元虎的踪影。
通过对李元虎女友万某展开政策攻势,万反映:李元虎前天(12月2日)上午离开,自称上网去了,其经常去的地方是长途汽车站附近的“柏森”网吧。民警们连续作战,前往“柏森”网吧将其抓获。随后,在李家搜查时发现李父身穿的皮西服即是从左家抢来的赃物。
第三组于4日凌晨抵达东莞,负责追抓陶志斌。2日晚,侦查员以查户口为名到陶志斌家了解情况。陶母反映:陶志斌在东莞市打工,每月要打一次电话回家。经技侦部门处理,很快查出陶志斌于2001年2月在该市长安镇金雄金属制品厂打工,但进厂调查发现陶已于半年前辞职,去向不明。
经分析认为陶很可能在锦发金属制品厂打工,遂于当日下午5时赶到该厂,此时厂内工人已下班。专班侦查员就地展开抓捕,在锦发金属制品厂附近的一诊所内发现并抓获陶志斌。
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经过连续4天的突审,犯罪嫌疑人分别交代了“4·15”杀人案的全部作案经过,且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锁链。
2000年4月14日,由王新元提出,四人共同预谋到武南新村左某家抢劫,并于当日准备好作案工具。
晚9时许,四人来到左家,由陶志斌首先敲门闯入左家,其余三人随后入室,将独自在家的左某捆绑堵口,在搜找财物时,又将先后回家的左的妻子和儿子捆绑起来。在抢得现金1000余元、存折二本、皮服三件、项链、耳环等首饰后,将左家三口逐一杀害。
4月15日,由王华友持他人的身份证将存单上的1万元现金取出,伙同其他三人将所有赃款、赃物瓜分。同时,王新元、李元虎还供述1999年9月27日在湖北工学院劫车杀人的作案经过。经查证属实。
不久后,四名歹徒被押赴刑场。
(因可理解原因,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