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促进全省职业学校与企业的深度合作,培养支撑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增强职业教育服务河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实现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近日,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河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
职业学校主动作为
创新校企合作模式
推动校企合作,职业学校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办法》明确,职业学校应当制定校企合作规划,建立适应开展校企合作的教育教学组织方式和管理制度,明确相关机构和人员为合作企业的人力资源开发和技术升级提供支持与服务;增强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技术和产品研发能力。
鼓励职业学校积极与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办学。推动职业学校在企业设立实习实训基地、企业在职业学校建设培养培训基地,校企共建共管产业学院、企业学院,延伸职业学校办学空间。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及时调整优化专业结构,与企业合作设置专业、研发专业标准。按照企业岗位职业能力标准所要求的职业素养、知识和技能,与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职业学校与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在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的基础上,制定实习实践的具体计划,包括实习实践的时间、内容、管理规程和各自负责的具体工作事项等。《办法》明确,职业学校应定期安排学生到企业进行实习,并指派指导人员。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岗位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具体实习时间由职业学校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安排。职业学校安排专业课教师每5年到企业生产或服务岗位实践,累计不少于6个月,且每次不少于1个月。支持职业学校围绕“教随产出、产教同行”服务地方企业“走出去”,推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职业教育标准、资源和装备。
企业深度参与
共育技术技能人才
此次公布《办法》明确指出,企业应当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利用自身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和管理等要素,积极参与校企合作,促进人力资源开发。企业开展校企合作的情况将被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鼓励企业建立适应生产组织方式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的校企合作制度。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报培育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可安排专门机构和人员对接职业学校开展合作,深度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全过程。企业可按照岗位总量的一定比例设立学徒岗位,以工学结合的方式进行学徒培养,签订学徒培养协议,实现校企双主体育人。同时,鼓励企业接收职业学校学生实习,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保障实习学生、学徒生的基本劳动权益,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提供实践平台。
此外,《办法》鼓励企业支持职业学校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参与实训基地的设计、论证,提供技术支持,甚至联合职业学校建设高水平、专业化、开放共享的产教融合实习实训基地。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职业学校,设置学生实习、学徒培养、教师实践岗位。规模以上企业还可在职业学校设置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机构,实现企业职工培训和职业教育学习衔接,培养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
行业组织引领
搭建校企合作桥梁
推动河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新篇章中,行业组织被赋予了重要使命。《办法》支持建立和完善行业组织机构,加强行业指导能力。特别是支持行业组织成立行业校企合作委员会,成为连接政府、企业、职业院校的纽带。政府部门可通过授权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将适宜行业组织承担的职责交由行业组织执行,并给予政策支持和强化服务监管,确保校企合作的高效运行。
《办法》明确,行业校企合作委员会将充分发挥其资源、技术、信息等优势,强化咨询和服务。指导“双师型”教师培养、预测行业技术技能人才需求、发布行业就业状况、颁布行业岗位职业能力标准和绘制职业生涯发展规划开发行业培训课程、鉴定职业技能、评估校企合作等。
同时,行业校企合作委员会还将参与组建由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企业、行业组织等单位参加的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在共同体内搭建行业人才需求信息和资源共享平台。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