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14亿人口的大国初步统计医护比例是1:1.18,大城市甚至达到1:.26,在医护比例和医疗资源匮乏失调下,全国许多公立医院的医生护士排班严重违反《劳动法》。


夜班下午6点开始到早上8点,14小时。如果有重要的学术会议,你不能下班,必须留下参加。

参加每年的职称评定。有学分的考评。每月每年各类学习学分达标(各省规定标准不一致)。学分达标你才有资格晋升职称和保住你现有的职称。这个可以忽略不计。

到点下班没有人会说下班的时间不能有谁来烦我,我关机。他们自觉手机24小时待命。

以我自己的亲身经历来说,从上班的第一天开始,随时随地的被叫来急诊手术抢救病人。

所有医生护士第一反应都会说,“好!马上来”。

这一点没有做过全国的培训,但做到全国医生护士都统一;统一默认。

本来下班了,是该休息补充体力时间。《劳动法》规定每星期40个小时工作制。

医生护士在潜意识中就认定了这是个责任?全国是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被统一意识?统一装上了这个系统?

如果全国各行各业的人都像医院的医生和护士,都在违反《劳动法》;都具备这种责任和职业素养,如果这种意识在各个全国的各个领域各公司散落,那会有多少的企业起死回生。有多少的想成为富人的人指日可待!

这个职业恰恰是收入最稳定无需焦虑的职业,但这个团体恰恰又具备了这样的责任和职业素养。

这些留给我们创业失败和在贫困线上挣扎的人一些思考。


医生,护士的确违反了《劳动法》。他们这种违《劳动法》需要改正和惩罚吗?大家可以谈谈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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