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陕西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西航站区派出所依法快速查处两起旅客非法携带违禁物品过检案件,有力守护了空防安全,确保了旅客出行安全和航空运输安全。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T3航站楼安检员在例行安全检查时,发现旅客党某某行李中存有可疑物品。经现场开包查验,发现其携带了一副警用手铐。西航站区派出所迅速介入调查。经查,党某某非人民警察,因为好奇,故在网上购买了手铐把玩,排除其它违法犯罪行为。

手铐属于警械,随意购买、持有、使用都属于违法行为。经民警普法宣传,党某某认识到非法持有警械的危害,表示愿意接受处罚。目前,党某某因非法持有警械被西航站区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日前,西航站区派出所接报,安检员在一名旅客随身行李中查出一枚子弹。经民警询问,该旅客称子弹是2023年在渭南市临渭区古城镇某村进行土地确权时捡到的,之后就一直放在包里没动,这次外出时忘记包里有子弹。经调查,该旅客无其他嫌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予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收缴其所携带子弹。

警方提醒

手铐、子弹均属于军警械具类物品,禁止个人持有,如捡到军警械具,及时报警。乘机时禁止随身携带、禁止办理托运军警械具类物品。出行前务必通过"民航旅客禁止携带物品目录"自查行李,发现疑似危险品应及时联系公安机关。为确保行程顺利,请勿抱有侥幸心理携带违禁物品乘机。

来源:陕西机场公安局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