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尤其是2020年以来,农村宅基地管理日益严格,从国家到地方,相继出台了各项规定,不断强化对农村宅基地的的管理。2025年一号文件同样提出,严格落实对宅基地的保护。
近日,云南省为加强农村宅基地规范使用管理,维护农村村民合法权益,多个部门联合印发了《云南省农村宅基地使用管理负面清单(试行)》,其中共有10条。负面清单要求各地加强宣传引导,加强监督管控,加强排查处置,加强协作配合,严守农村用地建房法律政策底线红线。
那么,这10条负面清单,具体都指的什么呢?对农民的生活又会产生什么影响呢?笔者就简要介绍一下。
1、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和住房
宅基地只是农村居民专项权益,是农民安身立命的根本条件之一。为了保护农民的利益,国家严禁为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和住房,对他们在农村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房,一律不能确权发证,不受任何法律保护,都是非法和无效的。
2、严禁退休干部等人员回村买地建房
城镇退休职工、干部,户口不是农村的,也都要严禁到农村买地建房。只有农村户口、并且一直在农村有宅基地的退休人员,才能回到自己宅基地去建房。
3、农民不得超面积建房
宅基地是农民专项权益,但农民利用宅基地建房,也是有限制的,其中一个重要的限制就是面积一定要达标,不能超过规定的面积,至于多大面积是符合标准的,则要看建房之前申请的许可,以上面规定的面积为准。
4、严禁利用宅基地建设楼堂会馆、私人别墅
近些年来,经常有城里的企业、个人,到农村利用宅基地建设私人别墅、楼堂会馆,比如之前曝光的山东泰山脚下、陕西秦岭附近,都有大量占用宅基地建房的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后,都已经被拆除了。
5、严禁“明租实买”等行为
城里人想要回农村过田园生活,虽然不能买房子、不能建房子,但可以租,只不过租期不能超过20年。租是合法的,但如果打着租的幌子,实际上却是买,则是不允许的。
6、合作建房不得超过20年
合作建房指的是农民与其他人合作建房子,农民出宅基地,其他人出钱,等房子建好后,可以按合同约定,来分享房屋的使用权。但是,合作建房获得房屋使用权,也是有期限的,不能超过20年。
7、严禁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
农民的宅基地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能强占、多占农民宅基地,也不能非法出售给他人。这种情况,在农村土地征迁中屡屡出现,必须要严禁。
8、不得强迫农民退出宅基地、强制上楼
农村土地征迁、合村并镇,都必须以村民自愿为前提,不能强迫农民退出宅基地,也不能强制农民参加合村并镇。
9、不得违法收回农户合法取得的宅基地
农民手中的宅基地,只要是通过村里分配、继承父母等合法途径获得的,就应该受到保护,不能以违法方式收回,只能鼓励农民参加有偿退出、卖给同村居民,或者土地征迁等方式,将多余宅基地退出。
10、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农民进城落户,老家宅基地可以退出,也可以继续保留。宅基地跟进城落户,现在已经没有必要关系了,不能要求进城落户的农村居民退出宅基地。
宅基地的管理愈加完善,对农民来说是个好消息。随着未来耕地保护越来越严格,农村宅基地的价值,将会凸显出来,有宅基地的农民朋友,一定不要轻易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