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检察院消息,日前,贵州省修文县委原书记管庆良(正县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黔南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管庆良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黔南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管庆良利用担任大方县委组织部部长,原黔西县常务副县长,修文县县长、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年1月,管庆良在贵州省反腐大片中出镜。



图为管庆良在反腐大片中出镜 视频截图

据报道,身为县委书记,管庆良公开发表与全面从严治党相悖的言论,公然反对反腐败工作,还在重要会议场合表示反腐败是纪委书记的事,与他人无关,自己管好自己的事。

管庆良在修文任县长、县委书记期间,严重破坏民主集中制原则,长期独断专行,“一把手”成了“一霸手”。为了“一手遮天”掌控整个修文,管庆良在当县长的时候想方设法地架空县委书记的权力,在他担任了县委书记后又想方设法地将县长的权力牢牢地掌控在自己的手上。

管庆良心中无戒,为了捞钱他还把朱某某培养成自己的“白手套”。朱某某是管庆良的亲妹妹,户口一直挂在亲戚名下。管庆良利用她不易被发现的身份,帮自己挂名经商,购买股票、基金、房产,大肆敛财。

2024年5月,管庆良因害怕被查处,指使妻子、父亲、妹妹、舅舅等人转移其非法收受的茅台酒、现金等财物,对抗组织审查。

2024年5月30日消息,管庆良被查;2024年11月25日消息,管庆良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管庆良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公开发表与全面从严治党相悖的言论,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无视组织原则,个人决定重大事项,不按规定报告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搞权色交易;损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医疗利益保障;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挪用项目资金,违规减免土地出让金;违反生活纪律;对党纪国法毫无敬畏之心,将手中的公权力作为谋私敛财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图为管庆良资料图,他被批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搞权色交易

管庆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管庆良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贵州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共贵阳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据公开简历,管庆良生于1979年11月,苗族,曾长期在毕节工作,历任毕节地区统计局副局长,大方县副县长,大方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组织部部长,黔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等职。

2018年12月,管庆良跨市调整,调任贵阳市修文县委副书记、县长候选人,并兼任贵州修文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修文县工业园区建设开发办公室主任等职,2019年1月任修文县县长,2021年任修文县委书记,至被查。

延伸阅读

刘星泰被公诉,东窗事发前曾领导办理山东、海南多起大案

正义网记者3月14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星泰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星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刘星泰,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刘星泰利用担任山东省无棣县委副书记、县长,无棣县委书记,山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山东省日照市委副书记、市长,日照市委书记,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图为刘星泰资料图,他曾领导办理多起大案

曾称“当干部不能太舒服”

领导办理多起大案

公开简历显示,刘星泰出生于1963年1月,山东利津人。刘星泰早期在山东省工作,历任山东省无棣县委书记,淄博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山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日照市市长、市委书记等职。

2018年1月,刘星泰跨省任海南省副省长、党组成员,2018年7月任海南省委常委,后任省委政法委书记,2022年1月任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至被查。

2024年5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刘星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正义网记者注意到,刘星泰在日照任职时,曾处置日照港系列腐败案。刘星泰曾说,“当干部就是不能太舒服,干部太舒服,老百姓肯定不幸福。”这句话广为人知,多次被媒体报道。

刘星泰担任海南省委政法委书记后,曾领导全省扫黑除恶工作。据公开报道,2020年5月,时任海南省政法委书记、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的刘星泰,对媒体介绍了海南建省以来破获的最大涉黑案——黄鸿发案。

作风专横霸道

贪婪无度,大搞权钱交易

2024年11月1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星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刘星泰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推进民生工程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反组织原则,作风专横霸道,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搞权色、钱色交易;违规融资举债,干预、插手司法活动;家风不正,对家人失管失教;贪婪无度,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业务承揽、干部选任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星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刘星泰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海南省第八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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