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11月11日发布征求意见稿4个月后,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利息补贴政策正式落地。
3月16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利息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两项文件,两项文件均自2025年3月24日起开始实施。
按照新规,深圳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提高至账户余额的16倍,同时调整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再区分首套和二套房;对于满足上浮比例的情况,家庭最高可贷额度提至231万元。
业内人士指出,深圳公积金政策利好的人群覆盖面正不断扩大。按照往年数据,首套房贷款额度上浮政策可覆盖90%以上贷款申请职工。加之首付比例降低、公积金及商业贷款利率保持低位,以及配售型保障房上市等,这些一揽子政策在降成本、降门槛方面,综合产生的效应将对深圳房地产市场触底回稳形成巨大支持。
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231万元
在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方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显示,职工单独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90万元提高至110万元。
同时,调整最高额度上浮情形和比例。购买深圳市首套住房的上浮比例从20%提高至40%。多子女家庭购房上浮比例从10%提高至50%。该政策适用于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未成年和成年子女均计算在内,全国范围内有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成年子女不计入。新增购买本市保障性住房上浮情形,上浮比例为20%。
同时符合多种上浮情形可累加上浮比例,最高上浮110%,即个人最高可贷126万元,家庭最高可贷231万元。按照往年数据,首套房上浮政策可覆盖90%以上贷款申请职工。
文件还显示,优化动态调整机制,依据上年度末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分区间调整最高额度上浮比例或暂停上浮。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此次新政最大的看点有两个。一是提高了个人和家庭的最高贷款额度,二是在最高额度的基础上,对首套房、多子女家庭、购买保障房,给予一定的上浮比例,而且这些比例可以叠加使用,新规显示家庭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提至231万元,相比2023年最高贷款额度的126万元,差不多翻倍增长。
可贷额度提高至账户余额的16倍
此次,《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还显示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计算规则。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6倍。
微信公众号“深圳公积金”信息显示,在前期意见征集阶段,有近10%的意见涉及提高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的账户余额倍数。为切实回应群众诉求,并充分考量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状况,文件将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从原本账户余额的14倍提高至16倍,同时不超过上述最高额度。可贷额度还需要结合职工的还款能力、还款期限等因素综合计算,最终额度以审批结果为准。
此项调整将进一步保障中低收入家庭、工作年限较短的青年人等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相对较少的职工群体,助力他们更多、更快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李宇嘉指出,深圳为切实回应群众诉求,并充分考量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状况,将可贷额度从原本账户余额的14倍提高至16倍,同时不超过最高额度。2024年,深圳200万元-300万元总价二手住房交易占比最大,为20.2%;300万元以下占比高达35.4%,400万元以下占比55.8%。因此,用公积金贷款可以覆盖主力购房人群。
调整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再区分首套和二套
为充分满足职工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重点支持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文件明确,调整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
按照新规,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深圳市首套或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20%;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出,若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和商业住房组合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则执行二者中较高者。
而对于多子女家庭来说,新规显示,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居民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第二套住房的,适用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主要涉及两方面:一是可享受首套房贷款利率优惠;二是可享受贷款最高额度上浮90%的政策。其中首套房上浮40%,多子女家庭购房上浮50%。该政策适用于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成年子女不计入。
据深圳乐有家研究中心测算,以深圳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商品住房(非保障性住房)为例,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90%,即由原来的117万元提升至209万元。假设30年贷款总额为500万元,使用组合贷款后,每月可节省月供约150元,总还款额减少约5.36万元。
李宇嘉认为,公积金覆盖面扩大,加上首付比例降低、按揭利率降低,最大受益者就是新市民和年轻人,这部分人群的购房门槛和月供压力明显降低,这也是去年四季度以来深圳楼市持续回稳,且在今年依然热度不减的主要原因。数据显示,今年1-2月深圳新房交易同比增长117%,二手房同比增长102.5%。其中,主力购房人群就是年轻人。
夫妻账户余额可直接“冲还贷”
此外,此次新政还明确夫妻账户余额可直接“冲还贷”、放宽变更登记住房权利人限制、异地贷款取消户籍和首套房限制、加大利息补贴力度等。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出,为支持职工充分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文件增设了夫妻“冲还贷”业务。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可申请将其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冲抵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对于组合贷款,“冲还贷”只支持冲抵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商贷部分提前还款按各商业银行规定执行。
此项政策简化了以往“先还贷再提取”的流程,省去了提取环节,办事更加便捷。
同时,为便利异地缴存职工在深圳置业,文件还取消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户籍和首套房限制。
政策调整前,深圳户籍且在深圳购买首套住房的异地缴存职工,可以向深圳市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
政策调整后,异地缴存职工,无论是否具有深圳户籍,只要满足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在深购买首套或第二套商品住房时,都可以向深圳市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商转公贷款)。
例如,惠州缴存职工在深圳购房时,只要满足相关条件,就可以向深圳市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享受与本地贷款职工同等的贷款额度、贷款利率等权益。
加大利息补贴力度
在住房公积金利息补贴方面,深圳市自2012年12月起实施住房公积金利息补贴政策,对于缴存时间累计满一年且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除按国家规定利率获得缴存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利息外,在销户时还可享受额外利息补贴。补贴金额=历年结息总额(含销户利息)×补贴比例。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更大程度惠及缴存职工,《利息补贴通知》提高了补贴比例:
1年≤累计缴存年限<5年,补贴比例从5%提高至10%;5年≤累计缴存年限<10年,补贴比例从8%提高至15%;累计缴存年限≥10年,补贴比例从12%提高至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