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理州切实加大了洱海流域水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积极探索一种基于跨界断面水环境质量的生态保护补偿模式,构建了洱海流域水生态保护横向补偿机制,努力实现流域内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和区域间的共赢发展。


洱海流域水生态保护横向补偿机制严格遵循“受益与补偿相对应”“享受补偿权利与履行保护义务相匹配”的基本原则,开创了流域治理“责任共担”的新模式。在这一机制下,上游地区勇于担当,积极履行水质改善和污染负荷削减的职责,并以此享受生态红利;下游地区则通过生态补偿支持上游地区的生态保护工作,获得清洁水源。这一机制的建立,不仅明确了上下游地区的责任与权益,更为洱海流域的水生态保护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为确保机制的有效运行,大理州采取了一系列科学有效的举措。在州级层面,组建了由州洱海管理局、州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水务局及技术支撑单位组成的工作专班,整合各方监测力量,对“北三江”的4个上下游交界断面、3个入湖口断面以及三库联通取水点断面,共8个断面进行全面监测,定期通报水质及水量监测结果、污染负荷控制目标考核结果以及奖补资金测算结果。在县市层面,上游洱源县积极履行水质改善和污染削减的职责,通过实施一系列生态保护项目,有效提升了水质。下游大理市则认真兑现生态补偿承诺,足额向洱源县支付生态补偿金。这些举措不仅激发了上游地区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也确保了下游地区能够持续享受清洁水源所带来的生态红利。


根据洱海流域水生态保护横向补偿方案,补偿金额的确定综合考虑了污染负荷削减、水质类别以及清洁补水量等多个方面因素,根据各年度水生态保护成效考核的实际结果确定,确保了补偿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据统计,该机制实施三年来,通过“三库连通”清水直补洱海1.5亿立方米,“北三江”污染负荷得到有效削减,交界断面及入湖口断面水质优良率均达100%;洱海流域水生态保护的横向补偿兑付资金总量已达4396万元,其中州级水质达标考核奖励资金850万元,大理市向洱源县支付资金3546万元。


通过洱海流域水生态保护横向补偿机制的深入实施,大理州已逐步形成了流域上下游协同保护、联防联治的工作格局。未来,大理州将继续深化生态补偿机制,持续开展断面水质水量的监测工作,并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同时,将充分发挥财政、洱管、水务、生态环境等部门的行业优势,提供高水平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帮扶,促进流域上下游地区的协同治理。

来源:大理州洱海管理局

编辑:陈丝华

值周:胡亚玲 杨丹妮

主编:李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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