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杨召奎

3月15日,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在北京举办2025年3·15案例发布暨新业态新模式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研讨会。本次会议由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法治研究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中心、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联合协办。

会上,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陈音江发布了《网络低价“银筷子”消费体验调查结果》。本次调查结果说明,网络低价“银筷子”“一眼假”现象普遍,消费者遇到消费欺诈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权时,绝大多数商家不执行“退一赔三”规定。

近期,网络平台上出现大量宣传“纯银筷子”“抗菌银筷”的产品,价格每双低至几元至几十元不等。这些打着“纯银”旗号宣传的银筷子,真的是纯银产品吗?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联合消费者网等机构针对部分网络平台开展了网络低价“银筷子”消费体验调查。

本次网络低价“银筷子”消费体验调查共完成24个体验样本,涉及多个平台,每件单价在3.98元至95.48元之间不等。

体验调查发现,本次随机选取的24个体验调查样本,全部在商品标题或宣传图片上标注了“纯银”字样。其中,有22个样品在商品标题上标注了“纯银”,有18个样品在宣传图片上标注了“纯银”;只有7个样本标注了商品为镀银产品,有12个样本标注了商品为其他材质。此外,还有10个样本收货时发现商品夹带了疑似仿冒“证书”,有2个样本为其虚假宣传行为设置了免责声明。

调查发现,部分商家宣传“配证书”实为发送仿照证书纹样印刷的普通小卡片。在本次调查的24个样本中,有10个样本收到了商家仿照证书纹样印制的卡片。

针对本次体验调查涉及的23家低价销售银筷子商家,体验人员以商家明知不是纯银材质而故意宣传“纯银”产品,主张商家构成消费欺诈,要求商家承担“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其中只有1家店铺同意“退一赔三”。在另外22家店铺中,有11家店铺客服根本不回复消息;有8家店铺找各种理由推脱,不明确回复是否“退一赔三”;有2家店铺明确拒绝承担“退一赔三”责任;还有1家店铺一直不发货。

中华全国律协民委副主任、北京市金朔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学明表示,网络低价“银筷子”消费体验调查揭露了网络低价“银筷子”的市场乱象。虚假宣传问题首当其冲,虚假“证书” 暗藏玄机,是误导消费者的障眼法,商家设置免责声明,让消费者陷入维权困境,消费者维权举步维艰。

陈音江表示,销售商家明知其销售“银筷子”的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格,应该知道其不属于“纯银”产品,却故意在网络平台上宣称“纯银”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明显涉嫌构成消费欺诈,应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责任。他指出,针对这种远远低于市场价格的“纯银”筷子宣传,平台应当明知或应知其为虚假宣传,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却没有采取屏蔽虚假宣传或下架相关产品等措施,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消费者既可以向销售商家主张惩罚性赔偿,也可以向电商平台要求赔偿。

来源:工人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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