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
1、唐山市曹妃甸区2025年教育系统赴高校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2、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2025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3、河北省唐山市第十中学2025年教师专项选聘公告
唐山市曹妃甸区2025年教育系统赴高校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教师的需求,依据唐教人[2024]9号文件精神,经唐山市曹妃甸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选聘事业编制教师10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范围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各省师范大学(具体大学名单见附件3)2025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类高校毕业生。
2025届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25届毕业生本科需是统招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 <关于河北省省属师范院校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修订)> 的通知》(冀政办字〔2017〕158号)精神,已经与相关县区签订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三、选聘数额、岗位
本次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共104名,具体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唐山市曹妃甸区2025年教育系统赴高校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含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证明(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拟聘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4年3月18日-2007年3月17日之间出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唐山市曹妃甸区2025年教育系统赴高校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等文件的通知》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
2.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025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含在读研究生)。
3.在学校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5.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核、公示、选岗、备案、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5年3月12日起在部分省重点师范院校和“双一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3月18日8:30时--3月24日17:00时(非报名时间段视为无效报名)。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网上报名须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形成压缩文件后发送到指定邮箱:CFD2025XZ@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选聘岗位名称、联系方式(如:张三 高中数学 13XXXXXXXXX)。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方式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请考生合理安排邮箱报名时间,为防止网络拥堵,建议不要在报名截止时间点发送报名材料。
4.报名提交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须在有效期内);
(2)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合格证明;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高等教育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应聘人员为硕士研究生的,还需提供普通类本科学历毕业证、学位证;
(4)《唐山市曹妃甸区2025年教育系统赴高校选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及本人签字的扫描件(需将近期彩色免冠小二寸证件电子照片插入表格内);
(5)其他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5.资格审查: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进入考试程序。审核结果以邮件、或电话的形式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包括试用期)。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面试工作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河北师范大学”网站发布。
面试以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其中:试讲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答辩时间控制在2分钟以内)。试讲的具体题目现场抽签决定,试讲教材为所报考学科的现行教材,面试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采用“体操打分”的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场外张贴。
未按时参加面试或在面试前规定时间内放弃面试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体检
按照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程序。如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教师资格证级别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以报名时提交的学历证书为准),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年龄较小者。若以上条件均相同,将同时进入体检,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具体体检时间通过“河北师范大学”网站及相关微信群公布,请及时关注。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候选人,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五)考核
体检合格的,由唐山市曹妃甸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告》中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和档案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
考核不合格的,截至2025年7月31日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及审档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河北师范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如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等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选岗
结合岗位需求,拟聘人员在选择单位时按所报专业类别、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成绩相同者,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选择先后顺序。
(八)备案
拟聘人员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由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九)聘用
拟聘人员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确定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由唐山市曹妃甸区编制、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
公开选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用人员在曹妃甸区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调出曹妃甸区教育系统。
六、其他事项
1.本方案由唐山市曹妃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各项规定。
3.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核、选岗、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5.报名初审通过后,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应聘人员,通过报名初审人员及时加入微信群或者QQ群,之后相关通知在群内发布,因个人原因未能接到通知造成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6.咨询电话:0315-7333010(唐山市曹妃甸区教育体育局)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025年3月12日
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2025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冀东北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唐山地区唯一省属医院。目前医院全面启动新院区建设,形成了一院两区的新发展格局,建设路院区占地面积4.5万平方米,花海院区I期(在建)总占地面积约138.40亩。医院现设有4个院中院,51个院中心,拥有国家重点专科建设单位2个、省级重点专(学)科9个、市级重点专(学)科26个。
为满足我院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诚招有识之士,来院与我们携手共建美好家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原则上≤45周岁;
(7)岗位29-75要求:①医师岗位第一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本科,本硕专业要求为同一专业类别;②医师岗位除有特殊要求外,均需具备规培证、医师资格证,执业证的执业范围需与《执业医师法》或相关文件要求一致;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9)凡涉及到年龄、各类证书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5年3月13日。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考核,招聘考核合格,入职前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规培合格证(医师岗位),如不能提供者不予录用(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
2.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210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2025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可由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招聘程序
1.发布信息在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官方网站(https://www.myfy.com.cn/)、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及资格审查
(1)通过电子邮箱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邮件主题须使用“科室+岗位名称+姓名”格式。
应聘人员将《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招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及以及下列材料的原件按照①-⑦扫描至一个PDF文件后发送至hblgdxfsyyzp@126.com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①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招聘人员登记表;
②个人简历;
③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④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⑤各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打印并签名);
⑥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规培证书;
⑦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其他证书、材料。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材料和信息的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2)随时报名、招聘,截止时间至2025年12月31日。
(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用人单位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有关事宜。
3.测评考核
对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由医院组织测评考核。采取面试考核办法,对相关专业知识答辩情况、掌握技能情况、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教学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4.体检、考察、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由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统一组织,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医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5.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特别提示:凡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人事处,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煤医道29号
联系电话:0315-5825868
报名邮箱:hblgdxfsyyzp@126.com
河北省唐山市第十中学2025年教师专项选聘公告
为满足我校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教师的需求,按照《唐山市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项选聘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校教师队伍现状,拟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双一流”建设高校及省属(直辖市)师范大学选聘事业编制教师4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3.坚持民主、公开、择优的原则
4.坚持综合考核、注重实用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队伍质量,满足我校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将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双一流”建设高校、省属师范大学的 2025 届普通类高校毕业生进行专项选聘(见附件 1)。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 <关于河北省省属师范院校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修订)> 的通知》(冀政办字〔2017〕158 号)精神,曾经与相关县区签订过《河北省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协议书》的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专项选聘范围之内。
2025届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25届毕业生本科需是统招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
三、选聘时间及地点
拟于即日起到2024年3月底到河北师范大学组织现场选聘活动。
四、选聘数额
共选聘事业编制优秀教师4名。
五、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2025年应届毕业生,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2007年3月14日之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5年3月14日之后出生);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国家统招计划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用人单位对学历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的要求为准);
(六)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七)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列为选聘对象:
1.在学校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2.失信被执行人;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六、选聘方法
(一)发布公告
2024年3月14日-2024年3月31日在河北师范大学就业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
应聘人员可准备报名材料后在招聘现场进行现场报名。
需提交报名材料:
(1)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扫描件一份。
(2)毕业证、学位证(二者缺一不可)扫描件一份。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且于2025年7月31日之前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3)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扫描件一份。
(4)其他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一份。
(5)唐山市市直中小学2025年教师专项选聘工作报名登记表。
(6)用人单位联系方式
唐山市第十中学:郑老师,0315-5262711。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以上相关材料原件均在招聘现场核实。
(四)面试
面试包括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实行百分制,当场赋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试讲教材为相应学科相应学段现行教材。面试具体事宜由用人单位自行进行组织安排。
(五)签约
确定拟聘用人选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六)体检
依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公示
1.考察: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查阅拟聘人员档案,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岗位条件和岗位要求,审核拟聘人员资格条件,并进一步对拟聘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发布选聘公告上指定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备案
拟聘人员体检、考核合格的,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相应资格证书、毕业生完整档案材料,经审核无误后,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九)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确定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2.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开选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相关事宜
1.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方案的各项规定。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唐山你好 (tangshan_ni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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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师范大学就业创业服务网 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微信公众号 编辑:阿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