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与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山西省退役军人创业贷进一步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的通知》(晋金管发〔2025〕12号),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积极落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创业贷进一步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的通知》(金发〔2024〕41号)文件精神,全方位支持山西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激发退役军人的创业活力与潜能。
鼓励银行积极参与,扩充承办队伍
通知鼓励银行机构踊跃投身退役军人创业贷业务。目前,农业银行山西省分行、邮储银行山西省分行、兴业银行太原分行、晋商银行、山西银行已主动报名,成为全省首批退役军人创业贷承办银行。各金融监管分局、支局还可依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吸纳更多当地银行机构加入承办行列,持续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为退役军人提供更为多元的金融选择。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
山西金融监管局与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携手建立合作机制,共同开展议事会商、实地调研、工作通报以及调度指导等工作。各金融监管分局、支局,各市、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各地承办银行也需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沟通对接,确保政策精准落地,工作高效推进,形成协同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
加大金融扶持力度,优化服务流程
承办银行被鼓励创新研发专属金融产品,对于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退役军人,要优先予以发放。地市或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核实退役军人身份,在日常密切联系、深入了解服务对象及其创办的经营主体情况的基础上,及时将有融资需求的服务对象名单精准推送给承办银行。承办银行收到名单后,将迅速开辟绿色通道,压缩审批时间,提升服务效率,确保退役军人能够及时获得资金支持,解决创业的燃眉之急。
严守风险防控底线,保障资金安全
承办银行将严格把控贷款审批管理,扎实做好贷后管理工作,对贷款资金使用情况和还款来源等进行密切跟踪监测,确保贷款资金切实用于服务对象自身生产经营,防止资金挪用风险。各金融监管分局、支局和市、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也将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开展信贷政策解读、经验分享、实践指导、金融风险提示以及金融知识普及等工作,全面提升退役军人的金融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守护好退役军人的创业资金。
定期总结经验成果,发挥示范效应
承办银行机构需在3月21日前报送银行机构对接信息表,并于每半年后的15日内报送《山西省退役军人创业贷统计监测表》及工作总结至指定联系人邮箱。在日常工作推进过程中,鼓励及时总结报送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全社会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的良好舆论氛围。
此次山西省退役军人创业贷政策的出台,是对退役军人创业的有力支持,将为退役军人在创业道路上提供坚实的金融后盾,助力他们在新的领域继续发光发热,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广大退役军人可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动态,积极申请创业贷,开启自己的创业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