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3月15日,在第42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了全市“法治护航,消费无忧”联合普法活动,向市民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引导商家诚信经营,为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注入司法动能。
正逢周六,度假区公园1903广场人头攒动,民二庭法官干警热情地向群众发放消费者维权普法宣传手册,为过往群众宣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向消费者揭示常见的消费陷阱,提供科学、理性的消费建议。
“网购遇到虚假宣传怎么索赔?”“预付卡充值后商家跑路怎么办?”……许多群众和商家主动向法官咨询,法官耐心细致地解答了涉及预付卡消费风险、网购纠纷、售后服务、食品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热点法律问题,为消费者提供了普法答疑。
“法官讲得清楚,咱们听得明白!这样的普法接地气!”市民张女士在咨询后称赞道。活动现场,不少群众主动扫码关注“昆明中院”微信公众号,主动了解司法实践动态,学习法律知识。
消费者权益保护事关千家万户,司法审判不仅要定分止争,更要防患于未然。近年来,昆明法院聚焦消费领域热点问题,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发出司法建议、设立“商圈微法庭”等举措,推动消费纠纷多元化解。2024年,昆明法院审结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15379件,持续以司法力量,守护好消费者各项权益,竭力挽回其消费纠纷带来的各类经济损失。
下一步,昆明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消费纠纷,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并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引导群众理性消费、依法维权,倡导商家诚信经营,为构建“放心消费在昆明”城市品牌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
来源 | 民二庭
编辑 | 尹润云
责编 | 代良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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