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oto by Coppertist Wu

文 | 叶伟民

写作绕不开描写,而描写也是笔力高低的标志之一。

很多人害怕描写,或者以为他在“描写”了,其实却在“介绍”。一个重要特征是滥用语义模糊的“大词”,例如写物品丰富的场面,就言必称五花八门、琳琅满目、五光十色、不计其数……

就以“琳琅满目”为例,看起来非常好用,一下子就概括了许多场景——到菜市场一看,琳琅满目;到超市,嗯,琳琅满目;到公园,那花花草草,也琳琅满目……真是一词解千愁啊。

且慢,要是换到读者的角度呢?作者所沾沾自得的万用词,在读者眼中却变得敷衍将就,他甚至有点来气——你倒是好好和我说说,它们到底怎么“琳琅满目”呀!别几个字就打发我了。

莫怪读者挑剔,他们没错。爱用“琳琅满目”之类的词,归根结底还是作者心虚,没底气。因为作者压根就没有去好好观察过,于是就用现成的,差不多的词。看似方便省事儿,实则偷懒,最后得不偿失。

成熟的作者深知细节的魔力,不会放任笔尖去干些“差不多”的活儿。他会掘地三尺,捕捉最动人的细节,勾勒出最鲜活的场景。


Photo by Bruno Scramgnon

看陈慧在《在菜场,在人间》中的一段:

她把摊开的经佛一一叠进纸箱子里,只占了门边很小的一个位置,腾出来的地方放上了她从赶早市的本地菜农手里批发的应季蔬菜。她前后卖过新鲜的豌豆荚、毛笋、大豆、玉米、小青菜、水蜜桃、南瓜、茭白、鞭笋、洋芋、西瓜、花生、栗子、柿子等等。
她卖什么,屋里的地上就晾满了什么,人走进走出,不得不踮着脚尖,像是在跳芭蕾。她只卖不买,什么没卖掉,她的胃就顺理成章地消灭什么。变了颜色的大豆瓣,干巴巴的玉米和厚皮的老南瓜……她都在电饭锅里煮得烂烂的,一碗一碗地吃下去。是饭,也是菜,饭菜不分家。

陈慧这位作家很有趣。她本职是菜场小贩,每天推着近两百斤重的杂货车谋生,摆摊之余写作排遣时光,却留下如此灵动的文字。

是天赋,还是后天训练使然?不好说,唯一能确定的是真诚。她以菜摊为生,经年累月,一豆一叶如数家珍。每一种瓜,每一样菜的名字都叫得出;写地面杂乱,她能把一群大老爷们的无处落脚比作跳芭蕾……个中细腻和新奇,非用心观察细思不可得。

总之,陈慧勤不勤奋不知道,但一定没有偷懒。她精心打磨每一个细节,绝不用个“琳琅满目”交差了事。

再举一例,来自作家迟子建的《烟火漫卷》,写东北集市一景:

他们坐在马扎或是矮板凳上,跟凑近摊前的顾客搭讪,天花乱坠地推销旧货,而迤逦摊开的货摊儿,就像一条时光隧道,跨越了不同的年代。烟笸箩、酱油瓶、醋坛、茶壶、米桶、糖罐、酒壶和花瓶不知在什么人家,伴着主人过了什么日子,空着心的它们,还是一副渴望着走进谁家,与人共度苦辣酸甜的表情。


Photo by Davi Pimentel

好的描写各有特色,但背后的原因都是近似的,我认为关键有两点:

1、够深够全:先海量,再求精

下真功夫,去观察,去体验,最大限度掌握每一个细节,知晓每一个人和物件。这样做的目的不是摊大饼,恰恰相反,是先增大观察量,再淘出真正精巧和有价值的细节。

例如,上述两段范例,作者对所有事情和物件都知晓,信手拈来却不平铺直叙,人与物相互穿插,相映成趣。

2、同而不同:作家的“超能力”

对于观察和描写,很多作者吐槽:前人都写过了,我还能咋办?不会的,世间万物,细节无穷无尽,写到宇宙尽头都写不完。

这就需要我们有“同而不同”的决心,这也是作家应有的“超能力”。当年福楼拜教弟子莫泊桑,就叫他“死磕”这种能力:

最细微的事物里也会有一点点未被认识过的东西。让我们去发掘它。为了要描写一堆篝火和草原上的一株树木,我们要面对着这堆火和这株树,一直到我们发现了它们和其他的树、其他的火不相同的特点的时候。

总之,慎用大词,用具体而准确的词。当你脑里一旦有大词、模糊之词蹦出,立即按下,不要偷懒,尽可能去具化它。久而久之,你的描写功力必定会上台阶。

未免抬杠,最后还是要补充一句——每个词都有它的适用场景,这里说慎用大词,只是对描写而言。你要是日常聊天,或做个工作报告,用“琳琅满目”也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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