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召开自然保护地执法协作联席会议,进一步强化宁夏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与林业行政执法协作,提升自然保护地执法联动水平。

参会人员学习了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自然保护地执法协同工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晰了宁夏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与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责任分工、事项清单和协作要求,通报了自然保护地相关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移交、核实、查办情况,对部分重点问题线索开展了研究会商,详细研究了深化自然保护地执法协作的具体措施,共同商讨了提升自然保护地执法效能的具体举措。各地、市生态环境、林业和草原相关部门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就完善执法协作机制、强化执法监督、实现信息共享等提出了工作建议。

宁夏生态环境厅、林业和草原局两部门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将自然保护地执法融入日常监督执法,着力加强自然保护地执法协作制度建设、能力建设,依法依规开展现场检查和案件查办,积极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科学高效的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格局,充分认识加强自然保护地执法监管的重要意义。

两部门还要强化协同联动,增强自然保护地执法监管合力,将联席会议作为常态化工作机制,通过联合开展业务培训、联合开展调研、联合开展督导,推动案件依法依规办理,建立案件线索双向移交和信息共享机制,强化自然保护地执法协作制度约束,持续增强执法协作工作合力。

同时,宁夏生态环境厅、林业和草原局坚持依法依规,保持对自然保护地违法问题的高压态势,两部门要发挥行业部门监管优势,积极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先进的非现场监管手段,提高对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的发现能力,对自然保护地各类违法线索快速响应,依法依规做好线索研判和查处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坚决守护好自然保护地这片净土。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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