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侵权假冒产品集中销毁行动,现场销毁涉及商标、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及计量器具等五大领域的6.3吨假冒产品,以铁腕手段筑牢消费安全防线。同步曝光多起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涵盖二手车交易、黄金饰品、预付式消费及霸王条款等民生热点领域,彰显市场监管部门维护公平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坚定决心。

■泉州晚报社融媒体记者 许小程 实习生 黄钰婷 通讯员 王金国 文/图


集中销毁假冒产品

二手车故障退车扣费起争议 调解后扣款减半

2024年4月12日,石狮市民王先生在某车行购买了一辆二手汽车,合同中注明车辆的四梁六柱、变速箱、发动机均无问题。王先生提车后发现变速箱存在故障,向车行反映后,车行承认问题并同意退车,但提出要扣除2000元车款。王先生认为此举不合理,随即向石狮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接到投诉后,有关部门迅速介入并组织双方调解。经过调解,车行同意仅扣除两次过户费共计1000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黄金饰品链扣故障拒更换 协调费用分摊

日前,石狮市民李先生在某珠宝店购买了一条金项链,回到家才发现项链的一块链扣无法活动,随后向珠宝店申请更换。然而,珠宝店要求他支付全额手工费,李先生对此无法接受,请求市场监管部门协调处理。接到投诉后,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经过耐心沟通,珠宝店最终表示愿意承担一半的维修费用,李先生也表示同意,双方达成和解。

执法人员提醒,珠宝店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消费者在权益受损时要积极维权。


执法人员查封假冒产品

预付课程过期拒退款 依法调解全额追回

2024年4月26日,石狮某学校附近一游泳机构发放宣传单,有家长当场向该机构报名儿童游泳课,但直到2024年7月3日还未上课。经过询问,该机构称课程已过期,不允许上课。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迅速核查。根据相关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服务的,应按照约定执行。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退回预付款并承担相应费用。经调解,该机构同意向家长退款。

执法人员提醒,在选择预付式消费时,消费者要有风险防范意识,详细了解服务内容并签订书面合同。

足浴券暗藏“解释权” 立案查处警示

2024年4月1日,石狮市某足浴店因消费抵用券上的“本券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条款被立案调查。有顾客反映该条款存在不公平性,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随即前往该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足浴店确实存在利用格式条款规定经营者单方享有解释权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在签订服务合同时应充分注意合同条款是否明确约定服务的具体内容和违约责任。同时,经营者也应遵守法律规定,合理制定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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