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电单车预付费退费难退款流程繁琐 充值规则未显著提示

骑行花了3块,结算时才发现必须先充值20块才能顺利还车?近段时间以来,深圳不少地方都出现了共享电单车的身影,且数量并不少。然而,在使用过程中,有不少市民反映“共享电单车预付费退费难”的问题,反映在部分品牌,如甲虫出行、轻风骑行、快D出行等品牌,存在“强制预充值高额费用抵扣骑行费”“剩余金额退款流程繁琐”“充值规则未显著提示”等问题。不少市民表示,骑行费用仅需3~5元,但系统强制要求最低充值20元,且退款需联系人工客服、等待审核,质疑此类经营模式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

此外,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根据交通运输局等单位联合印发的《深圳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方案》通知,在深圳市内,有关共享电动自行车行业,市监配合开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企业约谈工作。一位市监局相关人士表示,深圳正对已投放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进行劝导清理工作,如市民发现共享电动车违规投放,可联系街道办事处、交通运输局、市监局等部门进行处理。

  ●现象

  最低充20元才能支付4元车费 市民称骑行前未告知需充值

近期,随着各品牌在深区域的运营投放,部分品牌共享电单车的收费模式引来不少深圳市民的投诉。

家住宝安的市民卓先生下班回家时,在流塘地铁站附近扫码使用了一款名为“甲虫出行”的共享电单车。骑行结束后,准备换车时,系统提示“余额不足,请先充值再换车”,然而,小程序界面提示最低充值金额为20元。“需要先充20元,才能支付4元的骑行费用。”

家住宝安碧海湾附近的许先生也有类似经历。他对南都奥一新闻记者表示,曾在碧海湾地铁站附近骑行过一款名叫“轻风骑行”的共享电动车,骑行之前并不知晓需要充值,“还车时候才告诉我最低要充20元,不然还不了。”

南都奥一新闻记者检索发现,在社交平台上,不少网友吐槽称曾遭遇过预充值情况,称骑行支付时发现要充值最低20元,质疑是否属于强制消费。为此,南都奥一新闻记者进行了实地走访,在宝安流塘地铁站附近,发现停放有轻风骑行、甲虫出行、快D出行、清春出行、小鹏共享、蓝脉出行、赛鲲鹏、喵走、小溜等数个品牌的共享电单车,在地铁口密密麻麻地排列在一起。

南都奥一记者尝试使用了“甲虫出行”。扫码后便可解锁,骑行约1公里后结束行程,显示收费3元,但此时系统提示需进行充值后方能还车。而后,记者扫码使用了“轻风骑行”,同样结束行程后,提示需充值至少20元后才能缴费。

记者在实测过程中注意到,以上两个品牌均未在小程序首页看到关于充值门槛的显著提示。    

有平台退款只能找人工 停止服务后仍收费

“充值完之后想要退款嘛,但完全找不到退款入口,只有小程序评分那里清一色在求退款。”

除了设置最低充值额的问题,不少市民也反映,充值之后退费也是个麻烦事儿。卓先生表示,扣完费之后还剩16元想取出来,但是整个小程序页面找不到直接退款的入口,只能拨打客服电话,“打过去人家就知道是要退款的,报手机号码就说安排退了。”

关于共享电单车退费难的消费投诉,在黑猫投诉、消费保等平台也屡见不鲜,集中在“无法自行操作退回”“多次联系人工客服联系不上”等问题。

退费路径是否如此复杂?记者对两个品牌退款流程进行测试,几番操作之后,并没有在甲虫出行小程序页面找到申请退款的入口。在“轻风骑行”小程序页面,记者同样几次尝试后,才最终在“余额”页面,找到“一键退款”按钮。

随后,记者以消费者身份拨打了品牌客服电话,说明退款来意后,客服均表示17元余额将原路退回。10分钟内,记者收到了退款到账通知,退款全程并未验证身份或支付密码。

值得注意的是,在使用过程中,除了市民遭遇的预付费退费难问题,这些共享电单车还存在难以找到规定停放位置、超出服务范围未提示导致生成调度费、停止服务后仍收费等问题,同样被用户高频投诉。

●回应

  客服称正优化收费程序 目前有两种退费途径

就市民投诉的预付款退款难问题,“轻风骑行”客服告诉南都奥一新闻记者,目前用户需先充值再缴费,退费有两种途径,一是联系人工客服,二是通过小程序页面“我的”—余额—退款这一路径,由用户自行申请退款。相关款项会在24小时内到账。对于用户提到较多的“免充值”需求,客服人员表示,“目前已收到用户的相关反映,轻风骑行正在优化小程序的收费、退款功能,提升用户体验。”

同时,记者多次尝试联系其他品牌方,但截至发稿前,未获得相关回应。

针对市民广泛投诉的问题,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根据交通运输局等单位联合印发的《深圳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方案》通知,在深圳市内,有关共享电动自行车行业,市监将配合开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企业约谈的工作。

一名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士表示,“目前深圳市内的共享电单车属于违规投放、占道经营。”其提醒市民,由此产生的消费行为,消费者的消费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目前,深圳正对已投放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进行劝导清理工作,如市民发现共享电动车违规投放,可联系街道办事处、交通运输局、市监局等部门进行处理。”

  ●说法

  强制用户预充值才能付款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

预付式消费,在日常消费场景中并不少见。设置最低充值门槛的预付式储值是否侵犯了消费者权益?对此,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毛鹏律师认为,共享电动车强制用户必须预充值才能付款,且每次预充值金额高过消费者当次实际消费金额,这种行为明显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

商家强制用户必须预充值才能付款且对每次预充值设定最低额度,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而且如果商家在消费者使用共享电动车之前,没有事前提醒消费者“只有预充值才能付款”,则可能还涉嫌欺诈消费者,性质更为恶劣。

毛鹏还表示,若企业名义上允许退款,但只能通过人工流程申请退款,明显不合理。但企业在App或网站上是否必须设置退费板块,属企业自主行为,不一定能认定该行为就是违法。

毛鹏提醒广大消费者,未来如果企业出现经营风险,消费者预付款不一定能够优先于其他债权人提前受偿。消费者可以选择向深圳市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要求其督促企业整改,修改消费使用的规则(如:可根据单独使用付费,不是必须预充值才能消费),督促企业将消费者未消费金额予以退费。  

南都调研 总第595期

采写:南都·奥一新闻记者 廖静文

制图:李思萌(即梦AI)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