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人不可貌相,谁能想到,一名长得面容清秀长发飘飘的华裔女子,居然在店内偷东西。并且,该华裔女子是个惯犯!
3月12日塔斯汀(Tustin)警方通报,一名尔湾(Irvine)华裔女子因多次盗窃同一家运动用品店被警方逮捕。该女子名为曾艾维(Ivy Tseng,音译),涉嫌在塔斯汀Marketplace的REI商店先后三次行窃,并在第四次返回作案时被店员认出,最终落网。
警方透露,自去年11月至今年2月,曾艾维已在该店盗窃三次,并驾驶一辆白色特斯拉逃离现场。警方此前曾在社交平台发布通缉信息,征集线索。
3月12日,她再次回到该店实施盗窃,在离开时被认出并遭到举报。塔斯汀警方迅速出动,在Marketplace将其逮捕,并指控其涉及四起盗窃案件。
根据加州法律,盗窃金额决定案件性质。盗窃价值不超过950美元的案件属于轻罪(小偷,petty theft),最高可判处6个月监禁及/或1000美元罚款;
若盗窃金额超过950美元,则可能被指控为大盗窃(grand theft),可判处最高一年监禁,甚至可能被以重罪起诉,面临16个月、2年或3年的州监狱刑期。
根据加州“三振出局”法案(Three Strikes Law),屡犯者的刑期可能加倍,若符合条件甚至可能被判处终身监禁。警方提醒商家加强防范,并鼓励市民积极提供破案线索,以维护社区治安。
据了解,加州“三振出局”法案(Three Strikes Law) 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针对累犯实施的一项严厉刑事法律,旨在通过加重刑罚来打击惯犯、减少犯罪率。该法案于1994年正式生效,并在2012年经公投修改。其核心内容包括:
首次重罪(First Strike):如果罪犯被判犯有严重或暴力重罪(如谋杀、强奸、严重袭击等),按照常规刑罚处理。
第二次重罪(Second Strike):如果该罪犯再次被判犯有严重或暴力重罪,其刑罚将加倍。
第三次重罪(Third Strike):如果该罪犯第三次被判犯有严重或暴力重罪,不论该次罪行本身是否属于暴力或严重犯罪,他将被判处25年至终身监禁。但在2012年修改后,第三次犯罪必须是严重或暴力重罪,才能触发“终身监禁”条款。
该法案有效减少了暴力犯罪,震慑惯犯。
在曾艾维(Ivy Tseng)的案件中,她已被指控四次盗窃,如果她过去有严重或暴力犯罪记录,可能会受到“三振出局”法案的影响,面临更重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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