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交友圈窄,一直没谈对象,家里人比较着急。于是就想到找婚介机构介绍对象,谁曾想花了不少会员费,就见了两三个,没下文了!”今年30岁的小何通过网络找到六安一家婚姻介绍机构,在支付一万多元的会员费后,他获得了一对一专属相亲服务。

在服务过两次后,小何认为效果并不如预期,向机构申请终止服务,却被告知无法退费,令他十分恼火。原本向往婚姻的小何坦言,经过一番折腾的他彻底失去寻找对象的信心。不仅如此,他仍需面对毫无下文的退费纠纷。

近日,记者实地探访了六安几家婚姻介绍实体店,发现这些声称“牵手缘分”“早日脱单”的婚介机构良莠不齐,会员收费从三位数到五位数不等,服务费没有行业标准。

互添微信好友视为“成功服务”

近日,记者来到位于龙河路一家婚介机构,办公地点在一处民宅内。记者在现场看到,有五人办公,配有桌椅和工位,墙壁上挂着锦旗,像是被介绍成功的男女送来的。一位负责人接待了记者,在表明来意后,他直接询问记者自身条件,诸如“在哪工作,是否是体制内”“籍贯哪里”“有车有房吗,存在贷款吗”“是否是独生子女”之类的信息。

“我快30岁,想找一个年龄相仿,有稳定工作的女朋友,谈好就结婚。”记者分别作答并表明交友的意愿,随后该负责人劝说记者“交朋友,要求不要太高,更不要限制年龄”,称已登记女会员名单里有两位和记者年龄相近,大一两岁,一位是幼师,另一位是社区医师,条件都非常好。

负责人拿出一份制式合同,上面条款包括服务时间次数、双方权利义务、约定注意事项等七八条约定。合同上有一条标注“婚介服务成功,双方一致理解为男女已领取结婚证,或举行结婚仪式,或未结婚交往3个月以上,或脱离机构服务,私下见面相处成功等六种情况。”在记者描述自身消费能力和需求后,对方提供两种“人性化”介绍方案,一是交4800元介绍4个对象,二是交1200元介绍1个对象,两种方案以双方添加微信好友为服务标准,男女添加成功后,扣除一次1200元费用。



合同内容节选▲

负责人解释道:“两个人见面第一眼看对眼了才会互加微信,如果没看上,肯定不会加好友,对于红娘来说,这就算成功介绍。

“见面过程吃饭、喝茶是否包含费用内?”面对记者追问,负责人称:“这份合同相当于红娘介绍费,所有因相亲产生的其他消费均由男方自理。”在条款最后还写着“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并付款后,若三个月内甲方未联系乙方,视为甲方相亲成功或自动放弃服务。”随后,记者以考虑为由离开了现场。

消费万元成为会员 过程不如预期

某日,小胡(化名)偶然刷到一条关于本地红娘的短视频,视频中声称能让青年男女配对成功。小胡私信了对方,约定线下见面了解情况。原来红娘就职于一家婚介机构,公司位于长安路一处写字楼上,规模不大,约有五六个员工。“我本打算去看看,红娘一直说会员资源多,肯定能匹配适合我的对象,我脑子一热付了13000元。”小胡回忆道,当时红娘说先付款后签协议,所有会员都是这样的流程,没顾得上仔细考虑便直接付款。其实小胡第一时间有些犹豫,但一想到能解决自己终身大事便不再追问。

随后,“红娘”给小胡介绍了3位女性。“推荐时讲女方是本科学历,见面是高中、专科学历。”小胡向该公司提出终止服务退还部分费用,被告知服务已完成无法退款。“我择偶条件不高,想找个稳定工作,学历生活背景差不多的。”小胡说“红娘”给他介绍的对象低于他择偶标准。双方反复协商后,该婚介机构退回小胡6000元费用。小胡说:“我再也不相信任何婚介机构了,不靠谱!”

小张(化名)也曾是“红娘”的服务会员,今年1月5日他来到婚介机构报名,“红娘”提出要交15800元的会员服务费,约定服务期3个月。“我当时卡里没有这么多钱,他们就说可以用支付宝花呗分期先付10000元,年底再付尾款。”小张说:“红娘给足我脱单的信心,一番交流后,我干脆用花呗付款。”

后来,小张和朋友聊天提到此事,朋友告诉他自己也曾是这家婚介机构的会员,体验感并不好。小张向“红娘”提出退费,双方就服务事项及退费金额达不成一致,他一怒之下将婚介经历发到网络平台。



网络摘取信息▲

各说各有理 举证维权较难

小胡和小张都表示去线下面谈,无论男士、女士都需要向机构提供身份证、房产证、家庭关系等基本信息,核实服务对象的经济状况和其他个人信息,询问择偶标准。并表示他们具有一定的专业性,通过婚介能获取更多匹配的相亲对象。最后,对方请求添加微信,以便进一步了解和沟通。这一点让他们在初期感觉“很正规”“很负责”。

有的婚介称自己“公司已备案”“有资质”,红娘会拿出很多成功案例,并向客户宣称公司线下有很多资源,并不断“洗脑”,称“好姻缘错过不再有”“时间紧迫”之类的说辞。还有人只去过一次门店,几乎每天都收到来自相亲平台不同的销售电话,不堪其扰。

消费维权不易,这是另外一个问题。“婚介机构主动为你提供相亲对象,但条件和你的要求相差很大。见面下来,没有一个合适的,直到你自己都觉得自己太挑剔了,就不太好意思追究婚介机构的责任。小胡认为婚介机构更像是婚姻体验场所,他作为消费者最终只有花钱买体验的感受,想要维权很难。

一位红娘机构的负责人则表示:“机构所提供的服务均事先告知消费者,在他们知情的情况下签协议,机构和婚姻顾问耗费时间精力一对一服务,按量扣除相应的服务费合情合理不存在强迫情况。”

■律师观点

安徽翱亚律师事务所律师 幸晓:

婚介服务属于中介服务,受《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的约束。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经营者不得虚假宣传,合同条款不得显失公平。消费者“小胡”交了一万元会员费后,遇到了红娘介绍的对象低于他择偶标准,推荐时说女方是本科学历,见面却是高中、专科学历,婚介机构承诺“资源丰富、匹配成功”,但推荐对象学历、职业与实际不符,消费者要求退款被拒;消费者“小张”则被诱导花呗分期付款。

婚介机构的行为可能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广告法》,构成虚假宣传;消费者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如构成消费欺诈则可主张“退一赔三”。中介合同属于格式合同,“添加微信”视为合同目的实现的条款,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的格式条款,此时服务合同未达合同约定,消费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相应的费用。

对消费者来说:

首先,优先选择在市场监管部门合法登记备案且经营时间较长的机构,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资质。其次,警惕虚假宣传,要求机构提供成功案例的实质性证据(如结婚证、客户评价等)。

再次,签订合同时,可要求婚介机构将口头承诺内容写入合同(如学历、职业等匹配标准),避免事后推诿时;还应注意合同条款的合理性,尤其是关于服务成功的定义、退费条款、违约责任等。如:合同中将添加微信视为服务成功的条款,可能属于减轻婚介机构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格式条款,根据《民法典》第497条,该条款可能无效。最后,消费者注意保存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以便发生纠纷时维权使用。若发现机构虚构资源或隐瞒信息,协商未果后可向当地消协(12315)、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直接起诉至法院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欺诈”并要求退一赔三。

建议监管部门:

一是,应加强对婚介机构的日常监管,检查其营业执照、服务合同是否合规,是否存在虚假广告等。二是,推动民政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制定行业标准、建立黑名单制度。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从业人员资质等,如要求婚介师持证上岗,并对多次投诉的机构进行公示和处罚。三是,加强消费者教育宣传,通过社区宣传、媒体渠道普及婚介消费风险提示,让公众了解如何选择正规婚介结构,增强公众对“合同陷阱”“诱导消费”的识别能力,避免受骗。

婚介服务乱象的治理需消费者提高法律意识,同时依赖监管部门从准入、合同、执法等多维度规范行业,进而推动婚介行业良性发展。

来源:六安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编辑/汤格 监制/兰天 终审/孙峰 王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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