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个人养老金从制度设计到先行试点,再到全面实施,来到我们身边。
作为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个人养老金从制度设计到先行试点,再到全面实施,来到我们身边。
3月10日,甘肃省人社厅、财政厅及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联合发布通知,全面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实施工作。
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年缴费上限为12000元,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实行完全积累,享受递延纳税优惠政策——这就是作为养老保险体系“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金制度。直白地说,个人养老金就是一个专属于个人打理的“养老小金库”,自己往里存钱,国家予以税收优惠,个人退休后就能领取。
个人养老金制度对于参加者的益处是显而易见的:相较于强制性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养老金完全由个人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养老规划,自主决定参加与否;国家为鼓励广泛参与,予以真金白银的税收优惠;长期持有的个人养老金,通过长时间复利增长,可积累一笔可观的养老资金;个人根据自身的风险偏好和投资目标,可选择多种投资产品,灵活配置资产等。
当然,作为一项实施未久的全新制度,个人养老金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从一些外省市的情况来看,民众对这一制度认识模糊、产品同质化、收益波动加大等因素,影响着参与个人养老金的积极性。
每个人都是理性经济人,都会从如何使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角度,来决定对某一投资项目的取舍。不可否认,相当一部分人是缺乏一定金融知识的。面对众多的金融产品,除非是对利弊了然于胸的投资专家,一般人很难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加之金融产品和服务日趋多样化和复杂化,个人投资者如果缺乏风险识别能力,难免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因此,个人养老金要充分体现制度设计的初衷,就不仅要将这一制度视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也要将其当作提升全民金融素养、引导长期投资的社会行动。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共同努力,让人们充分了解个人养老金的运作模式,掌握基础金融知识,知悉不同金融资产的优劣和投资回报,进而选择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金融产品,以提高投资收益。尤其是,个人养老金投资具有长期性,要引导个人树立正确的长期投资观念,避免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
庆阳市作为全国36个试点城市之一,自2022年11月先行试点两年来,强化宣传引导,创新服务模式,已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76.11万人,缴费15.27万人,缴纳资金1.54亿元,为甘肃省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积累了可资借鉴的宝贵经验。
做好政策宣讲,普及金融知识,丰富金融产品“货架”,个人养老金制度定会在陇原大地落地生根,成为更多民众补齐社保短板、提高老年生活水平的积极选择。
特约评论员 秦信芳
责任编辑:宗成贤
来源: 中国甘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