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和邛崃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印发的《邛崃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优化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评估和教育安置,邛崃市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将开展2025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就学评估安置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1
入学评估申请对象
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或相关医学证明的邛崃市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和符合在邛就读条件的随迁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具体如下:
1、小一入学学生:原则上幼升小为202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有小学入学需求的残疾儿童。
2、小升初入学学生:202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满12周岁、有初中入学需求的残疾儿童少年。
3、其他需要进行转学的残疾儿童少年。
2
申请、评估流程
第一阶段:信息登记
1、小学入学:拟就读小学一年级的本市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家长经指导,4月11日前通过成都市特殊教育云平台(http://www.cdtjyun.com/)“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评估信息登记平台”模块(以下简称“评估平台”)提交入学安置评估申请及相关资料。
小学入学信息采集期间,其他有评估需求的特殊学生家长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义教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提交入学安置评估申请。
2、初中入学:拟就读初中一年级的本市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家长经指导,3月20日前通过“评估平台”完成相关资料提交。
其他有评估需求的特殊需要学生家长在小升初信息核对期间通过“义教平台”进行小学毕业信息核对,提交入学安置评估申请。
3、转学或其他情况:4月20日前,需要转学或其他情况的残疾儿童少年家长经指导,通过“评估平台”进行线上登记,提交相关资料。
温馨提示:对线上登记有困难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家长可到邛崃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邛崃市文君街道惠民路74号)或学生现就读学校(园)咨询和完成线上登记。
第二阶段:资料审核
残疾学生家长通过“评估平台” 完成信息采集后,市教育局和资源中心将进一步比对学生信息,确保登记信息准确,并及时告知家长审核结果和线下入学评估时间。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中残疾儿童少年相关资料审核,按照先审核再评估的流程开展工作。
第三阶段:教育安置
1、资料审核通过后,邛崃市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团队对申请对象进行现场教育评估,并出具评估安置报告,依据评估安置报告,对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转学)提出教育安置建议书。具体评估时间以邛崃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电话通知为准。
2、现场评估时需提交的资料:
(1)残疾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有残疾证的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无残疾证的需携带医学鉴定相关材料(三级甲等医院提供的包括韦氏儿童智力量表报告、疾病诊断书或医学评估报告);
(4) 残疾儿童少年1寸证件照2张。
第四阶段:结果反馈
1、邛崃市教育局根据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安置建议,对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转学)安排作出决定,出具教育安置意见书。
2、家长通过“义教平台”或“评估平台”查询学位安置结果,学位查询时间与普通学生学位查询时间一致。
3、针对转学或其他情况的残疾儿童少年,家长通过“评估平台”查询学位结果。
咨询电话:黄老师:13980511512
王老师:13540470269
张老师:13980416997
评估地点:邛崃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邛崃市文君街道惠民路74号)
邛崃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
2025年3月14日
来源 | 邛崃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
编辑 | 谢晓静
审核 | 张万波 王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