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通报曝光的警示教育作用
精准传导压力和责任
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提升安全治理水平
现结合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问题隐患
“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工作的要求
区卫健局对部分医疗诊所安全问题隐患进行集中曝光
问题隐患要求3日内整改闭环
点位一
单位名称:双流恒康诊所
安全隐患:室内存放易燃物(纸盒)
违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安全隐患:安全出口无指示标志
违反条例:《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7.3.5.1.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点位二
单位名称:川港诊所
安全隐患:医护人员执业资格证信息未公示
违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安全隐患:中药煎药机未安装外置漏电保护开关
违反条例:《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2019)7.5.5下列设备的配电线路应设置额定剩余动作电流值不大于30mA的剩余电流保护器:(4)家用电器回路或插座回路
安全隐患:配电箱内空气开关未做标识
违反条例:《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第5.2.10条-照明配电箱(盘)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箱体开孔应与导管管径适配,暗装配电箱箱盖应紧贴墙面,箱(盘)涂层应完整;2、箱(盘)内回路编号应齐全,标识应正确;3、箱(盘)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4、箱(盘)应安装牢固、位置正确、部件齐全,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5%。
安全隐患:诊所内未设置应急照明装置
违反条例:《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7.3.5.1.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安全隐患:灭火器配置数量不够,未装箱,未设置检查表
违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审核:娜姐
主编:敏儿
编辑:蕾蕾
来源:双流区卫生健康局 应急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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