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对茶亭路实施轻型货车高峰期限制通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北海市区道路交通管理秩序,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茶亭路实施轻型货车高峰期限制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
轻型货车(包括轻型厢式货车)。
二、限行路段
茶亭路(上海路至广东路段)。
三、限行时间
每天高峰期时间(07:30-08:30、11:30-12:30、14:00-15:00、17:00-19:00;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因执行抢救、抢修、抢险等应急任务临时停放的特种车辆、军(警)车以及城市公共管理部门正常作业的工程养护车、洒水车、清扫车、垃圾转运车等除外。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上述路段进行严格管理,对违反规定通行的车辆依法进行处罚。
本通告自2025年3月20日起正式实施。
特此通告。
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3月13日
通过实施交通管理措施,改善交通状况,可以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展示城市的管理水平和文明风貌,增强城市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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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海交警微发布; 爆 料/商务合作:17707896114
法律顾问:广西先导联合律师事务所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