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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红星新闻发布报道《二手奢侈品商家勾结顺丰快递员,私拆包裹损件造假!记者卧底调查:有公司培训“到手刀”,不卖就恐吓威胁!大量细节曝光》揭露二手奢侈品(下称“二奢”)套路。为误导卖家,争取鉴定真伪、制造瑕疵的时间,涉事公司北京盛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快递员串通“设局”,留假地址、造虚假物流信息,甚至假扮快递员拍开箱视频。

对于报道反映的情况,北京丰台区有关部门高度重视。13日,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马家堡属地街道已成立联合专班,多方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理。


▲涉事公司员工接受执法人员调查

3月13日上午10点8分,红星新闻记者到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马家堡市场监管所提交举报资料。上午10点17分,记者报警。上午11点24分,警方和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抵达小区。上午11点30分,涉事的北京盛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员工及快递员被控制。

涉事公司大厅里,有数十名员工坐在办公桌前,大厅一侧还堆放着快递包裹。

公司负责人接受调查时称,当日该公司有35名员工在场。

中午12点50分,红星新闻记者从丰台区市场监管局获悉,报道反映的情况,丰台区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机关、马家堡属地街道已成立联合专班,多方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调查。


▲涉事公司员工接受调查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赵良善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买家谋划骗局,利用卖家“认倒霉”的心态,故意制造商品损坏的假象,借机要求卖家进行补偿。很明显,买家是在虚构事实,目的是骗取卖家的钱财,涉嫌诈骗。

赵良善提到,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題的解释第1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即可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此外,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以诈骗罪论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据此,当诈骗金额达到3000元时,即可构成诈骗罪,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即使诈骗数额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即未达到3000元,仍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的,对诈骗分子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赵良善表示,如果快递员明知买家实施诈骗,仍帮助买家实施诈骗,比如配合拍视频造假,那么快递员也涉嫌诈骗,只不过二者分工不同罢了,构成诈骗的共犯。

红星新闻记者 罗丹妮 吴阳 王语琤

原标题:《多部门成立联合专班查处“二奢欺诈黑产”:涉事公司多人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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