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拒接、邮寄退回,在日常工作中,法院干警在送达工作中可能遇到上述困扰。送达是审判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环节,对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提升审判质效具有重要意义。公告送达固然可使程序合法推进,但可能无法彻底解决矛盾纠纷,而人民法庭处于司法为民最前沿,贴近群众、融入一线,针对送达难的问题,临澧法院新安人民法庭干警依托法庭天然的地缘优势以及社区人地两熟的工作优势,联动社区,送达上门。


3月11日,伴随清晨第一缕阳光,新安法庭的干警们已踏上今天的“送达之路”。第一站是临澧县合口镇白鹤社区,原告罗某与被告于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件标的较小,法院经多种方式向被告于某送达应诉手续无果,干警在社区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在于某家中顺利找到了他。经了解,于某手机因欠费停机,所以才一直未送达成功,干警考虑到于某身体患病,遂与原告罗某沟通,后双方达成和解,罗某决定撤诉。

原告刘某与被告杨某买卖合同纠纷案,无法与杨某取得联系,干警来到临澧县新安镇上坪村,从该村工作人员口中得知该杨某仅有户籍在此,其地址处居住的是杨某的大伯。在干警的沟通释法下,杨某大伯表示会告知杨某,两个小时后,杨某主张拨打了干警的电话并表示愿意与原告进行和谈,最终案件在法庭主持下以调解方式结案。


法庭虽小,但责任很大。在“法庭+社区”的工作联动下,新收案件中送达难的案件,大部分已送达成功,且均以调解或撤诉结案,三月上旬法庭新收案件中无法送达的6件案件中,有4件找到了当事人或与当事人取得了联系,并调解结案2件,原告主动撤诉1件,其效果显而易见,极大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

送达仅仅是审判程序的一环,但从庄严的审判庭到乡间的阡陌小道,新安法庭干警用脚步丈量民情。在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指引下,临澧法院将继续深化法庭与基层村社等组织的联动,创新司法服务方式,延伸诉讼服务范围,扎实开展上门送达、上门调解、巡回审理等诉讼服务,用实际行动践让“枫桥经验”在基层法庭绽放出更加绚烂的光彩。

图文:吴颜俊

编辑:胡佳

审核:董明坤

签发:刘方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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