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厅、省委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四川省深化学区制治理和集团化办学改革促进基础教育扩优提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五方面主要举措,明确到2027年底,学区制治理和集团化办学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的机制进一步完善,优质教育资源总量进一步扩大,人民群众对基础教育的满意度显著提升。

《实施意见》提出了深化学区制治理和集团化办学改革的主要举措,主要聚焦在健全学区制治理结构、创新集团化办学模式、推进优质师资流动共享、促进教育资源优化整合、推动优质教学资源下沉共享五个方面。



这五大核心举措,系统性回应了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核心问题,尤其在师资流动、文化融合、资源分配、组织保障等难点上提出了可操作的解决方案。比如《实施意见》指出,要健全学区制治理结构,强化县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划指导,合理划分学区,每个学区应有发展水平较好的学校作为学区中心校,带动学区内薄弱学校、小规模学校共同发展;要创新集团化办学模式,强化市级教育主管部门统筹指导,在县域内跨学区或跨县域组成教育集团,优先将薄弱、乡村和新建学校纳入集团化办学,教育集团结合实际探索一体管理型、城乡一体型、委托管理型、校际联盟型、项目共建型等多种集团化办学形式。以上举措都有利于打破区域和学校之间的壁垒,推动教育资源的共享与互通,确保城乡各类学校能够在更加公平的环境下协调发展。



同时文件还首次对集团化办学提出了“三个规范”:不得仅以品牌输出、挂牌更名等方式组建教育集团,不得以教育集团化办学名义违规举办“公参民”学校,不得通过集团化办学变相抢挖生源。目的就是促进集团化办学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回应人民群众对更好更公平教育的期待。

此外,《实施意见》也对各类教育资源如何配置,如何激活,如何共享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要推进优质师资流动共享,依托学区制治理和集团化办学建设区域教师资源共享中心,调剂紧缺学科优质教师资源,优化新教师联合培养机制,密切学区、集团教学教研协作,完善一体化教学教研机制,深化教师“县管校聘”改革;要促进教育资源优化整合,学区和教育集团根据实际需求统筹各学校文体场馆、图书馆、实验室、劳动和校外教育基地等资源,发挥成员学校课程资源互补优势与集体智慧,形成特色活动、特色项目、特色课程共建共享制度;要推动优质教学资源下沉共享,依托“四川云教”,实施“网链共享计划”,遴选部分优质中小学校为领军学校和引领学校,形成覆盖全省中小学的优质教育资源远程共享体系,帮助薄弱学校特别是乡村学校,开足开齐开好国家规定课程。

如何落实好文件要求,促进基础教育扩优提质?《实施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保障、健全考核机制、营造良好氛围,促进形成紧密协作、互帮互助、合作共赢、良性发展、整体提升的区域教育生态,努力保障每名学生享有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赵子君 责任编辑 何齐铁 编辑 王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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