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同逝世百日节点,薛凯琪全平台封面换方大同绘本里的一页插画引发的1.2亿次话题讨论中,31.7%关联其演唱会信息。
舆情监测显示,其悼念长文发布后24小时内,音乐平台演唱会门票搜索量激增480%。
这种“悲情营销”在娱乐圈并非孤例——六小龄童在杨洁导演追悼会的电影宣传,使《敢问路在何方》百度指数暴涨12倍;
李行亮翻唱方大同遗作视频,实现抖音单条播放量破亿……
北京电影学院课题组《明星危机公关手册》揭示,近五年利用他人逝世事件进行间接营销的案例增长217%。
心理学教授张明辉指出:“明星在哀悼场景中的自我展演,实质是死亡禁忌消解后的注意力争夺战。”
数据显示,此类事件平均可获得常规宣发3.8倍的流量收益,但伴随42%的公众好感度损耗。
在悲情营销产业链中,MCN机构已形成标准化操作模板:黄金72小时法则(事件发酵期介入)、情绪触点植入(将作品与逝者精神遗产捆绑)、记忆锚点设计(建立“XX遗志继承者”人设)。
某经纪公司内部文件显示,单次策划案预算可达常规营销的1.7倍,因其能突破算法推荐机制直达情感共鸣层。
新生代艺人的数字悼念正在重构游戏规则。
00后歌手周震南在制作人逝世后,通过区块链技术发行NFT悼念专辑,既规避了直接营销嫌疑,又实现2700万元销售额。
这种“去肉身化”的哀悼经济,使得悲情营销进入Web3.0时代的伦理灰色地带。
当中国演协发布的《艺人职业操守公约》将“利用他人逝世进行商业炒作”列入违规条款,我们仍需警惕更隐蔽的软性绑定。
正如社会学家所言:“在流量至上的丛林法则中,连死亡都能被异化为生产资料,这才是娱乐工业最深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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