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务派遣工的困境:为什么总是“三年一签”?
劳务派遣工是我国用工体系中的特殊群体,他们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借”到实际用工单位工作。
这种模式下,“三年一签”的短期合同成为常态。
许多劳动者发现,每到合同到期,公司要么换一家劳务公司重新签约,要么直接不续签,导致工龄“清零”、补偿落空。
背后的套路:
- 规避无固定期限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劳动者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合同。
但劳务公司通过频繁更换签约主体,让工龄无法连续计算。
- 逃避经济补偿
合同到期不续签时,劳动者本应获得N倍月工资的经济补偿(N为工作年限),但公司通过“换壳”操作,拒绝承认连续工作年限。
二、劳务派遣工的五大维权战场
- 合同到期不续签,如何拿回补偿?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除非劳动者拒绝续签,否则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经济补偿。
即使劳务公司更换,只要实际用工单位未变,工龄应累计计算。
行动指南:
保存所有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证明实际用工连续性。
若公司拒付补偿,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 同工不同酬,怎么争取公平待遇?
法律规定:
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应“同工同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社保等。用工单位若区别对待,涉嫌违法。
取证关键:
对比同岗位正式工的工资条、绩效表,收集用工单位内部薪酬制度作为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超时工作无加班费,如何反击?
常见问题:许多劳务派遣工每天工作12小时以上,但没有加班费或调休。
维权步骤:用手机拍摄打卡记录、工作群通知等证明加班事实;根据《劳动法》第44条,要求支付1.5倍(工作日)、2倍(休息日)、3倍(法定假日)的加班费;若用工单位推诿,可将劳务公司和用工单位同时列为仲裁被告。
- 社保“缩水”或断缴,如何补救?
陷阱案例:部分劳务公司按最低基数缴纳社保,甚至异地参保(如用工单位在深圳,社保却缴在湖南)。
应对策略:登录当地社保局官网查询缴费记录;要求劳务公司补缴差额,否则向社保稽核部门举报;异地参保的,可要求按用工单位所在地标准执行。
- 被随意调岗或辞退,如何守住底线?
违法情形:用工单位以“不胜任工作”为由退回派遣工,或劳务公司威胁“不签新合同就辞退”。
法律武器: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用工单位无权直接辞退派遣工,必须通过劳务公司处理;若调岗涉及降薪或跨地区(如从北京派到新疆),劳动者有权拒绝并要求赔偿。
三、维权实操手册:从取证到仲裁的完整流程
- 第一步:固定证据必备材料
劳动合同、工资银行流水、考勤记录、工作证、工作群聊天记录、加班通知、社保缴费记录等。
隐蔽取证:
用手机录下主管口头辞退的对话,拍摄贴在公告栏的排班表。
- 第二步:先礼后兵协商谈判
向劳务公司和用工单位发送书面通知,明确要求补偿或整改。可引用《劳动合同法》第82条(未签无固定期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
申请调解: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调解委员会求助,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 第三步:申请仲裁仲裁时效
从权益受侵之日起1年内提出,超期可能败诉。
仲裁技巧:将劳务公司和用工单位列为共同被申请人,要求连带赔偿;主张项目包括经济补偿、加班费、社保补缴、未休年假工资等。
- 第四步:法院诉讼
对仲裁结果不服的,15日内向法院起诉。重点准备证据原件和证人证言。
四、律师提醒:这些坑千万别踩!
- “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无效:即使签字,仍可要求补缴。
- “空白合同”陷阱:签约时务必核对条款,拒绝签字后不拿到合同原件。
- “工龄买断”套路:劳务公司可能用几千元诱骗你签《离职协议》,导致无法追讨数万元补偿。
五、结语:你的权益,值得奋力争取!
劳务派遣工不是“二等劳动者”。
每一次维权,不仅是为自己争取公平,也是在推动用工环境的进步。
记住:法律不会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从今天起,保存好每一张工资条,记录每一次加班,勇敢向侵权者亮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