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在诉·青年说




每个案件背后都是当事人的安危冷暖

灌云法院杨集法庭法官助理

沈世林

“如我在诉,情同此心”这句话简短而深刻,既是我们的职业诉求,也是我们工作的真实写照。

在法律的世界里,每一个案件不只是简单的文字记录,背后是真实鲜活的人和事,是当事人的安危冷暖。作为法官助理,我们处在司法前沿的辅助位置,协助法官处理案件,更在法理与人情之间寻找平衡,让法律的尊严与温度并存。

试想,当我们面对带着焦虑和期盼来到法院的当事人时,我们是否能感同身受,将他们的经历视为自己的经历,将他们的心情当作自己的心情?这不仅是一种同理心,更是一种职业素养。

“如我在诉”,意味着我们将每一个案件都视为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用心聆听、细致审理。我们用法律的严谨来保障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放过任何可能影响公正的细节,确保每一项判决都能经得起法律和道德的双重检验。


我曾遇到一起家庭纠纷案。一对小夫妻因家庭琐事闹到法院,两人吵着要分开。小夫妻是校园情侣,两人从校园走向婚姻已八年,共同养育了两个刚上幼儿园的孩子。庭审中,双方情绪激动,坚持要求离婚。但当妻子的一声咳嗽,换来丈夫立即的甚至是本能的关心时,承办法官敏锐的捕捉到这一点,并以此为突破口,引导双方慢慢的倾诉。在耐心倾听双方的不满与期待后,细致地分析问题的根源,最终帮助他们找到了解决问题的途径,并重归于好。

这个案例让我深刻体会到,我们要与每一位前来法院的当事人在人生层面共情,了解他们的人生,化解他们的困境,正所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我们要在法律的框架下,对当事人的遭遇多些理解与关怀,让法律的温度传递到每一个人的心中,有时,看起来不可理喻的当事人、矛盾深重的纠纷,可能需要的仅仅是一个恰当的关心,一个换位的体谅。


“情同此心”,也是我们对司法工作中的人文关怀的坚持,客观中立的法律论证之外,通过“将心比心”直观地触摸到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感,去走进人民群众心里。

有天早晨,一位年过七旬的老人前来法院,请求讨要200多元的欠款。老人的家人都不在身边,老人不会准备起诉的材料,在得知不符合起诉条件时,老人那无助的眼神、他手中还举着售卖的冰糖葫芦的模样,深深刺痛了我。后来,在庭里的帮助下,在老人所在村的沟通配合下,欠钱的人主动偿还了老人被拖欠的钱。老人对我们感激不已。这一事件不仅让我理解了何为将心比心,也让我对如火如荼开展的促推诉源治理工作有了更多的动力。司法公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但正义不应当仅靠最后防线来实现,诉源治理工作是我们党“情同此心”的深刻体现,让我受益良多。


每一日,我们肩负的工作,不仅是助法官一臂之力,更守护着每个普通人的小确信。这份责任,很重,也很暖。我坚信,每一位法院干警,都曾在内心许下承诺,无论春夏秋冬,无论花开花落,我们始终秉持“如我在诉,情同此心”的信念,坚守在司法第一线,为这份信仰、这份责任奋斗。最后,让我们一同用心用情,守护生活的方圆,守护法律的尊严与温情,愿法治之光照亮每个人的心田,愿公平正义成为这个时代最美的风景。


供稿 | 灌云县人民法院

编辑 | 王瑞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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