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李先生,近日在浦东一家“猫咪认养馆”,连续购买24个月,每月不低于199元的猫咪用品,免费领养猫咪一只。猫粮吃不完,李先生希望换一些诸如猫砂之类的其他猫咪用品,但商家并不同意。李先生提出终止合同要求时,商家表示可以解约但必须支付违约金5000元。
在一些领猫馆,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消费者领养后,猫咪走失、死亡,或者主人因为各种原因不想再养,那解除协议的成本也并不低。消费者需要支付违约金或补偿金,才能终止协议,违约金少则1千多,多则数千元。
此外商家口头承诺“小病免费治,大病可优惠。”但这些口头承诺落到协议上,“小病免费治疗”就变成了“除了猫传腹、猫瘟之外,其他疾病仅仅是协助消费者救治”。
编辑: 陶亦益
责编: 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