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区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李洁,女,汉族,1973年3月出生,大学,法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虹口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法规室)主任、四级高级监察官,拟任区级机关正处职。
金鑫,男,汉族,1979年4月出生,大学,管理学学士,致公党党员,现任上海虹房(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虹口区旧改指挥部副总指挥、致公党虹口区委副主委,拟任区属国企总经理。
张华,男,汉族,1976年10月出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上海北中环科创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拟任区属国企总经理。
上述公示对象中需执行任职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2日~2025年3月19日。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虹口区委组织部反映。联系电话:12380(虹口)、25657416(传真);联系地址:飞虹路518号虹口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邮编200086)。我们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履行保密义务。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将核实情况作反馈。
中共虹口区委组织部
2025年3月12日
来源:虹口党建
编辑:倪彦弘
编审:陈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