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一位远在万里之外的国外企业主的社交媒体火了,原因却与国内有关。
起因很简单,这家企业的某家供应商,因某名员工拒绝在八小时之外加班,企业(也可能是劳务合同员工)扣除了这位劳动者三天的工资。
具体是哪家企业以及哪家供应商?在搜索引擎上,以上述信息为关键词,你可以很容易地得到答案,作为专注于数据分析的账号,我们就不参与这类极端案例了。
这件事之所以要求助于万里之外的国外企业,是因为很多网友相信,借助国内劳动监管机构的力量,这位劳动者很难获得一个公平的处理结果。
作为劳动者,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我们要不要相信代表公正与正义的法律?
如果你作为一名劳动者,与企业主对簿公堂、交由法官判决你的劳动争议案件时,你通常会得到两种结果:胜诉、败诉。
当然,也有另一种结果:你的诉求,只有部分被法官认可,即这起案件中,你部分胜诉。
社会经济宏观统计数据,采用了这种统计方法,来衡量历年来的法院判决劳动争议处理结果。
当然,你也可以以劳动仲裁调解、仲裁或案外调解的方式,来解决你与企业主的纠纷。这一部分情况,不在本篇的讨论范围内。
我们收集到了1996年以来的法院判决劳动争议结果,按照当年案件判决的三种结果,计算得到每种所占比重在近三十年间的变化情况。
从分布的比例看,劳动者在一场劳动争议中的诉求,能够被法官认可的比例,是越来越低的。
2001年之前,当年超过一半的劳动争议案件,法官是完全支持劳动者诉求的,即劳动者胜诉率在50%以上。
之后,这一比例持续走低,到2017年,不到三分之一的案件,劳动者的诉求,能够完全被支持。
到2023年,这一比重仅剩下24.3%,即每四个劳动者去法院诉讼时,仅有一个劳动者的诉求,能够100%被支持。
企业主赢下诉讼的概率,从1996年的20%,下降到2023年的10%,这说明,企业主违法用工的现象,有增长的趋势。
双方部分胜诉,从28%增长到65%,一定程度上,这代表着判决机构的态度:同时支持劳动者和企业主的部分诉求,让双方都满意。
这种态度,在民间,我们称其为和稀泥、和事佬。
从另一个角度看,这种胜诉比例的急剧变化,有可能是《劳动法》及劳动相关法律未能跟上社会经济发展步伐的结果。
或许,修改《劳动法》,让劳动者能够清楚地捍卫自己的劳动权益,让企业主能够清楚地合法用工,或许是这张数据分析图表带来的更重要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