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树节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古树名木是记录自然生态变迁的“活化石”,是承载民族历史记忆的绿色“国宝”。3月12日,在第47个中国植树节当天,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与翠屏区市政园林管理中心共同举办2025年“3.12”义务植树暨发布《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为古树名木撑起法律保护伞。
2025年1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自2025年3月15日起施行,为古树名木保护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宜宾市翠屏区现有古树名木191株。此次活动以“法治护绿 守护乡愁”为主题,聚焦古树名木保护这一关键议题。
法治护绿 守护乡愁
上午8时30分,活动在宜宾市合江门广场启动。翠屏区法院与区市政园林管理中心负责人分别致辞,表达了对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重视与决心。翠屏区市政园林管理中心与养护责任单位签订《古树名木保护责任书》,将古树名木保护的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为后续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基础。
“禁止擅自移植、采伐古树名木;禁止通过挖根、剥损树皮、过度修剪枝干等方式破坏古树名木的完整性;禁止破坏古树名木保护设施、保护标志……”翠屏区法院发布《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及滥伐林木及生态修复的典型案例,以“禁止条款+真实案例”的方式敲响法律警钟,让群众直观认识到破坏古树名木的严重后果。翠屏区市政园林管理中心则发出《古树名木保护倡议书》,呼吁全社会积极参与到古树名木保护中来,共同营造爱护古树、保护古树、弘扬古树文化的良好氛围。
活动现场设置了“法治护绿 守护乡愁”签名墙,不少市民纷纷驻足签名,表达对古树名木保护的支持。宣传咨询点前人潮涌动,两家单位工作人员向市民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文物保护法》《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发放《翠屏区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古树名木保护倡议书》及法律宣传手册,耐心解答群众的疑问,进一步增强市民的法律意识和保护观念。
随后,翠屏区法院与区市政园林管理中心联合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巡查及普法宣传活动。两家单位工作人员前往重点古树名木所在地,现场检查养护情况,并为古树名木挂上“司法保护标识牌”,清晰注明8项禁止条款,让过往群众一目了然。
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必然要求。近年来,翠屏区积极探索古树名木保护机制,将古树名木保护纳入林长制工作考核,实行“一树一牌”“一树一策”“一树一档”管护措施,科学制定保护方案,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和电子数据库,常态化开展巡护体检,实行动态监测,切实筑牢古树名木保护生态屏障。“此次义务植树暨发布《翠屏区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活动,是对前期工作的深化与拓展,旨在严格贯彻实施《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凝聚各方力量,推动古树名木保护向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迈进,坚定不移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翠屏区市政园林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
与此同时,在宜宾市首个市树市花示范园,义务植树活动也在如火如荼进行。宜宾市的市树是油樟,市花是黄桷兰。翠屏区法院干警、区市政园林和融媒体中心干部职工挥锹铲土、扶苗浇水,种下30株黄桷兰树苗,为示范园增添新绿。大家纷纷表示:今天种下的不仅是树苗,更是对绿色未来的期许,也是以实际行动为古树名木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下一步,翠屏区法院将与市政园林、林业竹业等单位携起手来,通过‘司法+行政’协同联动,让古树名木这一绿色活化石在全社会的呵护下,继续见证岁月变迁,传承历史文化,为子孙后代留下宝贵的自然财富。”翠屏区法院负责人说道。
来源:翠屏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