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耕地,人人有责

必须严格遵守“八不准”要求

以“零容忍”的态度

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唐山全市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地

已有多人被罚

非法占地被罚122937.1元



非法占地被罚447029.45元



非法占地被罚35993.7元



非法占地被罚80000.4元



另外,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发布的

《关于严格遵守“八不准”要求

坚决遏制新增农村

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知》中

提到这些重点信息

严防变相买卖、兼并土地,切实防止“大棚房”死灰复燃,坚决整治征占黑土地建“特色小镇”等各类侵占耕地问题。

对违反“八不准”要求的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问题,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特别是对于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要从严从重惩处。

坚决杜绝不切实际下任务、定时限,强行砍树、毁果、填塘,虚假复耕等行为,给基层留出合理必要的过渡期,循序渐进推动。严防出现简单化、“一刀切”问题。

严守农村用地建房法律政策底线红线。严禁违法违规买卖宅基地和违规搞合作建房。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和住房,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违法建造和违法购买的住房登记发证。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不得以所谓的“特殊资格权”、村民决议等变相给回乡退休干部等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配宅基地建房。农村村民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面积和规划许可建设住宅,不得超面积占地,不得超规模建房。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制退出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不得违法收回农户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来源:中国唐山、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唐山发布、自然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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